- 索 引 号:XM05100-13-01-2023-008
- 备注/文号:厦同政〔2023〕157号
- 发布机构:区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2
为贯彻落实中央、福建省、厦门市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精神,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等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规定,需消除地质灾害和高陡边坡点较为突出的区域的安全隐患,鼓励该区域村民就地搬迁安置,确保该区域村民安全避让,现发布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地质灾害就地搬迁安置工程启动公告:
一、搬迁范围
安置搬迁范围为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和高陡边坡点涉及的莲花镇白交祠村,共计22户。
二、搬迁对象
前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和高陡边坡点范围内自愿就地搬迁安置的村民。
三、实施部门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负责莲花镇白交祠村地质灾害就地搬迁安置工作的总体指导、协调和督促。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西路1号:联系电话:0592-7579001。
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负责白交祠村的地质灾害就地搬迁安置具体工作。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莲美街999号;联系电话:0592-7055110.
四、安置方案
按照《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地质灾害就地搬迁安置项目实施方案》执行。
五、安置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村口就地搬迁安置房。
六、工作安排
(一)申请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18时止,
(二)公示时间
搬迁对象依程序认定后,在所在镇、村、组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三)签约时间
搬迁对象名单公示后,根据公示通知的时间完成签约。
(四)最后搬迁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
七、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将对涉及就地搬迁安置范围的土地权展、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集体土地上房屋处置的,还将组织对相关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测绘,届时请搬迁对象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八、启动方式
以所居住房屋为单位进行申请(即该住宅内每一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需签署,确无法签署的可授权家庭成员代为签署),申请人到所在村委会领取《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地质灾害就地搬迁安置申请表》,填写完毕上交所在村委会。
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由镇人民政府对在册地质灾害和高陡边坡点附近的村民实施强制搬迁,以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实施单位负责办理签约具体事宜,将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统一收回并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九、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搬迁范围内实施以下不当、可能增加补偿补助费用的行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等。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补助。
本公告内容由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负责解释。
本项目工作联系地点: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莲美街999号;联系电话:0592-7055110。
特此公告。
附件:莲花镇白交祠村22户地质灾害名单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2日
附件
莲花镇白交祠村22户地质灾害名单
序号 |
房屋坐落 |
1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门口田1号 |
2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门口田2号 |
3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门口田3号 |
4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门口田4号 |
5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门口田5号 |
6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门口田6号 |
7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门口田6-1号 |
8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门口田9号 |
9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门口田10号 |
10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门口田11号 |
11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门口田13号 |
12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崙仔尾34号 |
13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崙仔尾35号 |
14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崙仔尾36号 |
15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崙仔尾37号 |
16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崙仔尾38号 |
17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崙仔尾39号 |
18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崙仔尾40号 |
19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崙仔尾41号 |
20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崙仔尾42号 |
21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崙仔尾43号 |
22 |
同安区莲花镇白交祠村崙仔尾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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