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6-01-12
    厦门市同安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1-12 09:21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2015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本区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11日起至20151231日止。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mt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通过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1号区政府大楼6楼,邮政编码:361100,电话0592-7022270,传真:0592-7023433,电子邮箱:zfxxgk@xmta.gov.cn)。

    一、概 

    2015年全区切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567号)等国家、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与本区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人事变动的实际,及时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大各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各部门对本单位的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复查,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根据省、市审改办统一工作部署要求,全区的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工作主要围绕“四张清单”中的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部门责任清单和前置审批与中介服务事项清查有序开展,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着力点和突破口,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按照“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要求,进一步精简和规范审批项目,最大限度地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服务。区级部门责任清单工作报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完毕,几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1)《厦门市同安区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共梳理出行政权力事项共1758项(包括建议转移18项、冻结8项),其中行政许可83项、行政确认26项、行政处罚1207项、行政强制68项、行政征收11项、行政征用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奖励16项、行政监督检查264项、其他66项。

    2)《厦门市同安区部门公共服务清单目录》公共服务事项共92项,其中审核转报17项、审核20项、备案17项、认定认证2项、考核评比1、办证3项、证明2项、其他公共服务事项30项。

    3)审批事项涉及前置审批情况(包括市属部门):清理共涉及15个部门,共175个事项(含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类),其中前置审批268项(有交叉项),清理后保留103项前置项目,取消165项前置项目。审批事项涉及中介服务情况(包括市属部门):清理共涉及15个部门,共有88个中介服务事项,清理后保留73项中介服务项目,取消15项中介服务项目。

    4)《厦门市同安区部门责任清单目录》区级部门责任事项共2558项,其中多部门监管的责任事项15项。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除涉密部门外,全区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共有52家,各部门的预决算都能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各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全区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能按规定的范围公开;同时按规定将财政批复的预决算表格予以公开;按规定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区政府和部门的预决算按规定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对 “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按规定予以说明。并及时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结果等。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主动向社会公开竣工备案、施工许可、安置房建设、私人住危房翻改建和临时占用道路(绿地)申请审批等信息。

    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制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工作计划,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公开各类应公开的信息,包括房屋征收有关规范性文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评估机构推荐目录、房屋征收决定、征收决定公告、协商通知、安置房信息、房屋征收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与房屋征收补偿有关的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合法有效。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2015年全区省、市、区级重点项目共68项,其中省级重点在建项目11项、市级重点在建项目35项、区级重点在建项目13项、省级重点预备项目1项、市级重点预备项目3项、区级重点预备项目5项,项目总投资1123.8亿元,2015年计划投资201.7亿元。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二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发布例如《厦门市同安区2015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门市同安区201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同安区2015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网上预约登记公告》等重大招生就学政策,全面实施学校招生“阳光工程”三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推进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区国投集团将企业整体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年度绩效评级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各类职工活动等事项进行了公开,让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和保障。在每年的经济工作会议及职工代表大会上将集团公司年度整体运营情况、集团财务分析情况等向大会作报告。集团公司于每年年初与各子公司签订绩效合约书,以半年度及年度为考核周期对单位的各项业绩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含公司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运营情况等)进行考核,并于年终通过发文对绩效考核结果向各公司进行公布,同时于年度经济工作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上对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二是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本区政府信息进行梳理,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动态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多种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度全区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86条,其中:2015年度区一级政府及各镇(街)、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0条;2015年度各政府工作部门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6条。

    《条例》实施以来,全区各相关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7012条,其中,区一级政府及各镇街场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259条;各政府工作部门累计公开政府信息7753条。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一是机构职能类信息375条,二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66条,三是规划计划类信息91条,四是行政许可类信息104条,五是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136, 六是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19条,七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80条,八是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86条,九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25条,十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30条。

      (五)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区政府、各镇(街)、场、相关区属单位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申请的处理情况。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220361人次。

      2、公众查阅点:指定区档案馆、图书馆为全区政府公开信息公众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各镇(街)、场、区直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已汇集了全区35个单位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充分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发布政府重点投资项目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的作用,扩大政府信息传播范围,提高信息到达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管理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及时梳理本单位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和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2015年全区共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份,均通过网上表单形式提交申请。全区历年累计共收到15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其中14条通过网上提交申请,1条通过书面信件提交申请,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财政资金管理、教育、城市规划和建设等。

    (三)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全区共受理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总数 3,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2,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1,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从《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我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问题和困难

    一是工作队伍不够稳定,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变动较为频繁,而且各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均为兼职人员,由于工作任务重、事务繁杂,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二是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的便民性尚需提高,部分公开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工作责任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督办,提升力度。通过强化跟踪督办、培训考评,促进各相关单位进一步重视政府信息公开,认真扎实抓好每个环节,积极主动推进各项工作,力求运作规范、便民利民,切实做到服务再优化,督办再强化,工作再提速,形象再提升。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制,强化队伍。继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形式、内容、程序和运行机制,督促各相关单位健全机构、优化队伍、完善规程、强化培训,并积极开拓新的公开渠道,通过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主动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786

    1701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786

    1701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3

    15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3

    14

    3.信函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1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7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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