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6-11-30
    厦门市同安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来源: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6-11-30 10:37

     

    2016年我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6]88号文)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人事变动的实际,及时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大各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各部门对本单位的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复查,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根据省、市审改办统一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职能工作。

    1、完成我区执法部门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双随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文件精神,指导我区21家部门单位积极与市里的对口部门对接联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双随机”机制建立和“一单两库” (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编制工作。

    2、完成镇(街)权责清单编制工作。8月份启动镇(街)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市审改办的时间节点要求,精心部署,压茬推进,经过动员部署、指导编制、集中梳理、法制审核、上会审定几个阶段工作,基本完成镇(街)权责清单(初稿)编制并上网对外公布工作。

    3、完成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在去年完成《厦门市同安区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和《厦门市同安区部门责任清单目录》工作基础上,指导我区21个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4、完成区外侨办权责清单梳理及编制工作。根据省效能办第一轮效能督查提出的“区外侨办需要梳理并编制相应的权责清单”的整改要求,区审改办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区委台办及相关人员梳理、优化及编制区委台办的权责清单。经过部门自我梳理、编办和法制科集中梳理、市区部门协调梳理和法制梳理等四个步骤的梳理,完成我区外侨办权责清单的编制及对外公布工作。

    (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1、推进区、镇(街)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

    1)公开的时间:同安区2016年财政收支预算,于2016128日经厦门市同安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2015年财政总决算于2016825日经区人大常委会通过,我局将同安区财政收支预算于201623日在财政局外网予以公开;将同安区财政总决算于2016830日在财政局外网予以公开。

    除涉密部门外,我区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共有55家,区财政于2015218日前批复预算的部门共有55家,各部门于38日前公开的共有55家;区财政于2015915日前批复决算的部门共有55家,各部门于105日前公开的共有55家。各部门的预决算都能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2)公开的范围:区财政将经区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按规定范围予以全部公开;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按规定范围予以公开。

    经初步自查汇总,我区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能按规定的范围公开;同时按规定将财政批复的预决算表格予以公开;按规定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3)公开的内容:区政府和部门的预决算按规定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对 “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按规定予以说明。

    4)公开的渠道:区政府的预决算在财政局外网设立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相关内容;各部门的预决算都在区政府信息政务中心、各部门自家的网站中按要求予以公开。

    经初步自查后,我局于人大会批准后第一时间按规定要求预决算公开的时间、格式、内容、模板发出通知给各部门,各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规定的内容用规定的方式予以公开,现都已完成。

    2、推进区、镇级部门和单位重点公开民生支出情况

    我区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重点支出主要依据相关部门文件规定及提供的业务数据细化安排,专款专用。每一年,根据政策文件规定,开展各项重点支出部门预算的编审工作,确保预算的合理性。

    1)认真做好重点民生支出年度预算执行分析工作。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对重点民生支出绩效监控,及时掌握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和资金支出进度,对预期不能完成的目标的项目要申请调减预算。

    2)根据《预算法》修正案,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启动编制三年财政规划,要求各部门要树立中期财政理念,对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保障等重点项目支出,要做好早预测、早统筹,切实保障部门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要求。

    3)加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每年根据《关于印发区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各部门对预算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支出项目,要及时做好项目事前绩效和绩效目标编制工作,作为预算编审过程中,各项重点支出安排的重要依据。

    4)加强重点支出项目的财务管理。抓好各项生点专项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确保专款专用。一方面是规范资金的拨付和报账程序,做好手续齐全,账目清楚、程序规范;另一方面是认真做好各项资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如最低生活保障金、社保补差、养老保险补助等,无特殊情况,一律实行社会化发放。

    5)推进各项重点支出资金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明确各部门、各镇(街)作为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责任主体,要求各部门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按照有关文件的统一要求,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预算与决算相互反映、相互促进的机制,不断提高重点支出等资金的预决算管理水平。

    2016年度,各镇(街)级部门及教育、卫计、人社局、农林局等单位均有做到按时公开部门预算及2015年部门决算。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主动向社会公开竣工备案、施工许可、安置房建设、私人住危房翻改建和临时占用道路(绿地)申请审批等信息。

    2、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制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工作计划,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公开各类应公开的信息,包括房屋征收有关规范性文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评估机构推荐目录、房屋征收决定、征收决定公告、协商通知、安置房信息、房屋征收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与房屋征收补偿有关的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合法有效。

    3、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成立同安区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配置中心(下称配置中心),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配置管理工作,保障科学管理、合理配置全区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使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达到最大化。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规则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等。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坚持资源配置在阳光下运行。先后共举行12场竞价会、7场拍卖会,共成功配置房产110宗,总底价为1582.0125万元,成交总价约为1889.9229万元,溢价率约为19.46%;成功拍卖7批资产标的,总成交价为66.557万元。从信息发布、组织报名到开展现场竞价会,全程依法依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杜绝在工作中出现泄密、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严格审查竞价人的报名资格、制定科学合理的的竞价流程、充分利用竞价保证金机制等多项措施,最大程度预防串标、围标现象的发生,并邀请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多个部门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共同保障竞价会全程严肃有序,在监督下进行。

    (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我区科学、合理运用积极稳健的财政扶持政策,陆续制定出台总部结算中心、电商平台、建筑行业、出口转型企业、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行业发展扶持政策,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积极引进培育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区域产业向优发展、提质增效。目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企业服务中心已将相关企业扶持政策在官方信息平台予以公开,并通过邮寄上门等方式将相关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第一时间送到企业。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二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发布例如《厦门市同安区201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门市同安区201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同安区2016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网上预约登记公告》等重大招生就学政策,全面实施学校招生“阳光工程”。三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及时公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区国投集团将企业整体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年度绩效评级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各类职工活动等事项进行了公开,让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和保障。在每年的经济工作会议及职工代表大会上将集团公司年度整体运营情况、集团财务分析情况等向大会作报告。集团公司于每年年初与各子公司签订绩效合约书,以半年度及年度为考核周期对单位的各项业绩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含公司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运营情况等)进行考核,并于年终通过发文对绩效考核结果向各公司进行公布,同时于年度经济工作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上对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监督6家重点排污企业按时上报自行监测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公开数据至福建省重点污染源信息综合发布平台。

    (八)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一是继续推进商事主体网上年报工作,全区企业年报率达96.21%,其中内资企业97.8%;农专社98.03%;个体工商户95.14%。 二是按照省、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精神要求,对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自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时间不少于2年。2016年累计立案118起,结案74起,对已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于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结案案件公示率达100%

    (九)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制作同安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2000个,分发至各餐饮店。一方面将餐饮店的食品安全等级按ABC三个等级进行量化评分,并将结果公示在公示栏上,提醒消费者选择食品安全等级高的餐饮店进行消费。另一方面将各餐饮店每次检查的结果公示在公示栏内,引导消费者公共监督。二是制作同安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信息公示栏50个,并分发至各小作坊生产企业,将小作坊的添加剂使用情况,产品抽检情况公示在公示栏中。制作厦门市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公示栏330个,并分发至各生产企业,并督促生产企业上墙,将每次食品生产企业检查结果公示上墙,生产企业整改完成后方可撤下。三是利用信息手段,便捷日常监管和普法宣传,拟制下发了《同安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制定并下发了《2016年同安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宣教载体和村居宣传街、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地上宣教阵地,实现立体发声。电视台在《同安新闻》栏目开辟食品安全小专栏活动,利用同安生活网、同安政条APP平台适时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编发《同安区食品安全简讯》12期,并及时通报各单位的用稿数量,利用LED电子屏、广告牌,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

    (十)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为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铺平了机制道路,全区共公开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开展年检情况信息101条。二是完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通过区慈善总会网站向社会公布组织设立、财物捐赠、资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提高慈善工作透明度,增强慈善总会公信力。

    四、

    六、存在问题

    2016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个别镇(街)和部门的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公开工作开展总体还不平衡,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依法申请公开信息的还比较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档案馆、图书馆的工作还有待加强,工作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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