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7-01-12
    厦门市同安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12 08:52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2016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本区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mt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通过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1号区政府大楼6楼,邮政编码:361100,电话0592-7022270,传真:0592-7023433,电子邮箱:zfxxgk@xmta.gov.cn)。

    一、概 

    2016年我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厦府办[2016]88号文)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2016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79条,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79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做好统筹,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合政务公开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加强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等的沟通协调。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指导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做好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激励和问责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完成我区执法部门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双随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文件精神,指导我区21家部门单位积极与市里的对口部门对接联系,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双随机”机制建立和“一单两库” (本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编制工作。

    完成镇(街)权责清单编制工作。8月份启动镇(街)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严格按照市审改办的时间节点要求,精心部署,压茬推进,经过动员部署、指导编制、集中梳理、法制审核、上会审定几个阶段工作,基本完成镇(街)权责清单(初稿)编制并上网对外公布工作。

    完成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在去年完成《厦门市同安区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和《厦门市同安区部门责任清单目录》工作基础上,指导我区21个部门单位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录入工作。

    完成区外侨办权责清单梳理及编制工作。根据省效能办第一轮效能督查提出的“区外侨办需要梳理并编制相应的权责清单”的整改要求,区审改办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区委台办及相关人员梳理、优化及编制区委台办的权责清单。经过部门自我梳理、编办和法制科集中梳理、市区部门协调梳理和法制梳理等四个步骤的梳理,完成我区外侨办权责清单的编制及对外公布工作。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除涉密部门外,我区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共有55家,区财政于2015218日前批复预算的部门共有55家,各部门于38日前公开的共有55家;区财政于2015915日前批复决算的部门共有55家,各部门于105日前公开的共有55家。各部门的预决算都能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公开的范围:区财政将经区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按规定范围予以全部公开;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按规定范围予以公开。

    公开的内容:区政府和部门的预决算按规定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对 “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按规定予以说明。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主动向社会公开竣工备案、施工许可、安置房建设、私人住危房翻改建和临时占用道路(绿地)申请审批等信息。

    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公开工作,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以服务群众为重点,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制订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及工作计划,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公开各类应公开的信息,包括房屋征收有关规范性文件、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评估机构推荐目录、房屋征收决定、征收决定公告、协商通知、安置房信息、房屋征收政策和标准、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等与房屋征收补偿有关的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合法有效。

    推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成立同安区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配置中心(下称配置中心),进一步做好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配置管理工作,保障科学管理、合理配置全区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使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达到最大化。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规则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到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信息等。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坚持资源配置在阳光下运行。先后共举行12场竞价会、7场拍卖会,共成功配置房产110宗,总底价为1582.0125万元,成交总价约为1889.9229万元,溢价率约为19.46%;成功拍卖7批资产标的,总成交价为66.557万元。从信息发布、组织报名到开展现场竞价会,全程依法依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杜绝在工作中出现泄密、腐败等违法违纪行为,通过严格审查竞价人的报名资格、制定科学合理的的竞价流程、充分利用竞价保证金机制等多项措施,最大程度预防串标、围标现象的发生,并邀请纪检监察、审计、公安等多个部门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共同保障竞价会全程严肃有序,在监督下进行。

    4.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十三五”发展规划,我区科学、合理运用积极稳健的财政扶持政策,陆续制定出台总部结算中心、电商平台、建筑行业、出口转型企业、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行业发展扶持政策,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积极引进培育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区域产业向优发展、提质增效。目前,区商务局、区经信局、区企业服务中心已将相关企业扶持政策在官方信息平台予以公开,并通过邮寄上门等方式将相关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第一时间送到企业。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二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发布例如《厦门市同安区2016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门市同安区201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同安区2016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网上预约登记公告》等重大招生就学政策,全面实施学校招生“阳光工程”。三是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6.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及时公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区国投集团将企业整体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年度绩效评级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各类职工活动等事项进行了公开,让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和保障。在每年的经济工作会议及职工代表大会上将集团公司年度整体运营情况、集团财务分析情况等向大会作报告。集团公司于每年年初与各子公司签订绩效合约书,以半年度及年度为考核周期对单位的各项业绩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含公司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运营情况等)进行考核,并于年终通过发文对绩效考核结果向各公司进行公布,同时于年度经济工作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上对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7.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监督6家重点排污企业按时上报自行监测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公开数据至福建省重点污染源信息综合发布平台。

    8.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

    一是继续推进商事主体网上年报工作,全区企业年报率达96.21%,其中内资企业97.8%;农专社98.03%;个体工商户95.14%。 二是按照省、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精神要求,对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自行政执法机关作出处罚决定或处罚决定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时间不少于2年。2016年累计立案118起,结案74起,对已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于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结案案件公示率达100%

    9.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一是制作同安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2000个,分发至各餐饮店。一方面将餐饮店的食品安全等级按ABC三个等级进行量化评分,并将结果公示在公示栏上,提醒消费者选择食品安全等级高的餐饮店进行消费。另一方面将各餐饮店每次检查的结果公示在公示栏内,引导消费者公共监督。二是制作同安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信息公示栏50个,并分发至各小作坊生产企业,将小作坊的添加剂使用情况,产品抽检情况公示在公示栏中。制作厦门市食品生产企业信息公示栏330个,并分发至各生产企业,并督促生产企业上墙,将每次食品生产企业检查结果公示上墙,生产企业整改完成后方可撤下。三是利用信息手段,便捷日常监管和普法宣传,拟制下发了《同安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制定并下发了《2016年同安区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宣教载体和村居宣传街、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地上宣教阵地,实现立体发声。电视台在《同安新闻》栏目开辟食品安全小专栏活动,利用同安生活网、同安政条APP平台适时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编发《同安区食品安全简讯》12期,并及时通报各单位的用稿数量,利用LED电子屏、广告牌,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

    10.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为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铺平了机制道路,全区共公开社团及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开展年检情况信息101条。二是完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通过区慈善总会网站向社会公布组织设立、财物捐赠、资金收支情况,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监督,提高慈善工作透明度,增强慈善总会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度全区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79条,其中:2016年度区一级政府及各镇(街)、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6 条;2016年度各政府工作部门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3 条。

    《条例》实施以来,全区各相关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7105条,其中,区一级政府及各镇街场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395 条;各政府工作部门累计公开政府信息771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一是机构职能类信息369条,二是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81条,三是规划计划类信息113条,四是行政许可类信息101条,五是重大建设项目类信息150, 六是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23条,七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94条,八是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2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99条,九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49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政府门户网站: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上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民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区政府、各镇(街)、场、相关区属单位机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相关部门单位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申请的处理情况。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78399人次。

      2、公众查阅点:指定区档案馆、图书馆为全区政府公开信息公众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各镇(街)、场、区直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前已汇集了全区31个单位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3、新闻媒体及其他形式公开:2016年,全区各镇(街)、场、及区直各单位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政务公开栏等现有便民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㈠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和细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2016年全区共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份,通过网上表单形式提交申请3条,信函形式提交申请1条。全区历年累计共收到16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其中14条通过网上提交申请,2条通过书面信件提交申请,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教育、城市规划和建设等。

    ㈡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我全区共受理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年度已答复4件。在4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4,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从《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1条、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条。2016年度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1条、被依法纠错数1条。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变动较为频繁,工作队伍不够稳定不利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二是部分公开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档案馆、图书馆的工作还有待加强。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社会公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办法和措施

    一是加强公开载体建设,拓展新的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为广大公众提供便民服务。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三是继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严格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整体工作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79

    1710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79

    1710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4

    1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3

    14

    3.信函申请数

    1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

    1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

    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7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1

    1

    行政诉讼数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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