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17-12-05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时间:2017-12-05 16:32

      

      2017年我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人事变动的实际,及时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部门对本单位的公开指南和目录进行复查,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分析和运用。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加强预期引导

      1.每月按时完成全区预算收支执行分析报告,并于同安区政府网站或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其中:收入内容包括上划中央四税收入、上划市级收入、区级财政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增幅情况。支出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增幅情况。

      2.通过区政府网站及区统计局政务公开栏及时主动公开月度、季度、年度国民经济主要经济指标和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编制《同安统计月报》10期、《同安统计信息》14期、《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年鉴(2017)》。撰写同安区工业、固投、房地产等行业的经济运行情况分析39篇,推送社会关注的主要指标数据及解读,包括反映质量、效益、结构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3.在“同安之窗”门户网站设立审计结果公开专栏,重点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审计结果公告栏发布《关于2016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公开了2016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和往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二)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

      1.我区科学、合理运用积极稳健的财政扶持政策,陆续制定出台总部结算中心、电商平台、建筑行业、出口转型企业、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行业发展扶持政策,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积极引进培育小微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就业创业,推动区域产业向优发展、提质增效。目前,已将相关企业扶持政策在官方信息平台予以公开,并通过邮寄上门等方式将相关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第一时间送到企业。

      2.利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全国性及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时更新《关于公布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的通告》,率先完成收集审核并公布《厦门市同安区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3.利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国家、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公布国家、省、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认真审核公布区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清理公布废止第三批定价批费文件目录,公开《转发关于清理规范我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同发价[2017]号)和《转发关于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集中公示的通知》(同发价[2017]号)。主动推进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4.我区出台《同安区经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工商联关于企业发展扶持措施具体实施方案》(同经信[2016]22号),并主动公开。

      5.我区严格执行市政府及市人社局、地税局关于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的相关规定,适时公布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2017年,全市企业保险费率降低主要有两项:一是降低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费率,二是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通知发布以后,在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告,并将相关政策及时告知广大用人单位。

      (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围绕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今年我区的重大建设项目有厦门抽水蓄能电站、京东厦门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都能按照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的要求,及时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定期发布项目审批、建设等信息,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

      2.公共资源配置在委托方的项目配置材料审核通过后,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监管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制定配置项目信息发布确认书,通过厦门市公共资源配置网、同安区政府网、海峡导报、同安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同时将项目配置信息发布于政务信息公开栏、LED宣传屏等,着力提升信息公告的公开度。意向竞买人的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向意向竞买人提供该项目的竞价规则和竞价流程,并签署告知书,以保障意向竞买人的知情权;同时在项目配置现场邀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在监控室进行全程监督,确保项目配置过程公平、公开、公正。竞价结果在厦门市公共资源配置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3. 在同安政府网、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产业基金发布《厦门市同安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厦门市同安区产业引导基金设立产业子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同安区产业引导基金参股设立产业子基金申报指南》。

      (四)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1.以“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为依托,全区区属部门的各类权责事项共2832项,镇街的各类权责事项共1409项,除涉密事项外都及时录入“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该系统同时链接在区政府网集中发布)。

      2.以“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为依托,按职责分工,梳理完成我区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共34项,前置审批事项共55项,涉及的清单事项都已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录入“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前置审批事项清单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专栏里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该系统同时链接在区政府网集中发布)。区发改局及时公开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一是加大降费政策公开力度。利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2017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厦门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收集审核并公布《厦门市同安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开《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废止第三批定价批费文件目录的通知》(同发价[2017]1号),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政策。二是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利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17年全国性及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时更新《关于公布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项目的通告》,率先完成收集审核并公布《厦门市同安区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三是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利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国家、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时公布国家、省、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认真审核公布区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2017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清理公布废止第三批定价批费文件目录。主动推进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区人社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相关通知要求,确实做好技能鉴定工作。今年以来区人社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涉及技能鉴定业务的,以咨询为主,具体涉及鉴定工作的,统一引导到市人社局相关处室。市场监督管理局梳理出商事登记保留前置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共7项,商事登记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录(前置改后置)177项。

      3.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以“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为依托,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我区区属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132项,涉及19个部门。全部的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在系统上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4.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网上服务事项,参照省、市级目录,编制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发厦同审改办﹝20175号进行公布,涉及事项共325项。编制镇街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发厦同审改办﹝20176号进行公布,涉及事项街道共56项,镇级为44项。我区区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镇街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都已于11月中旬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已做好了全区电子证照目录和电子证照应用的梳理工作,截止目前共梳理出区直部门173个证照目录。并对中心审批服务系统进行改造完善,实现系统内存量证照的调用和共享,在区级审批服务系统办理的60%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调用和共享,群众办事更方便。

      (五)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

      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及时公开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区国投集团将企业整体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指标、年度绩效评级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方面、各类职工活动等事项进行了公开,让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和保障。在每年的经济工作会议及职工代表大会上将集团公司年度整体运营情况、集团财务分析情况等向大会作报告。集团公司于每年年初与各子公司签订绩效合约书,以半年度及年度为考核周期对单位的各项业绩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含公司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内部运营情况等)进行考核,并于年终通过发文对绩效考核结果向各公司进行公布,同时于年度经济工作会和职工代表大会上对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六)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

      1.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农产品价格调查,严格执行《农产品价格调查方案和目录》,核实公开选定抽样调查本,认真做好调查户培训和记账督查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调查工作,及时上报市调查队。

      2.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印发《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和定期公布我区农林牧鱼业总产值及其各业的基本情况,为区委区政府制定“三农”政策提供依据。

      (七)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

      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文件精神,及时在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做好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本级政府预算及决算的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包括举借债务情况说明、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等,强化对政府债务的监督。

      2.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同安区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于2016123经厦门市同安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批准;2016年财政总决算于2017728经区人大常委会通过,我局将同安区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于201713在财政局外网予以公开;将同安区2017年财政总决算于201788在财政局外网予以公开。除涉密部门外,区财政于2017110前批复预算的部门共有48家,各部门于128前公开的共有48家;区财政于201798前批复决算的部门共有47家,各部门于105前公开的共有47家。各部门的预决算都能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区财政将经区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按规定范围予以全部公开;公共财政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按规定范围予以公开。自查过程中,区政府及其他部门(单位)的预决算均能按规定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公开;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对 “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按规定予以说明。区政府及各部门的预决算都在区政府网站中按要求予以公开。

      (八)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信息公开

      1.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的落干意见》(厦同政〔2015140号文),在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通过同安APP平台、举办培训会、组织企业参加省市上市资本对接培训,加大对全区上市意向较强企业宣传。加大扶持企业上市力度,有效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建立中介服务平台,组织券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团队为拟上市企业服务。兑现资金奖励,今年1-10月份共奖励上市企业共计1100万元。

      2.及时在各大平台发布《同安区经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工商联关于扶持企业发展具体实施方案》(同经信【201622号),从鼓励企业增产多销,做大、做强;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资;实施商标、品牌发展质量提升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行业商协会活动;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等方面切实推动企业发展。做好2017年第二季度前企业申报上一年度相关奖励金和补贴。目前受理鼓励全年企业增产多销的奖励工作(全区共有93家企业符合条件),实际受理全年增产多销奖励90家企业,奖励金额699.42万元;受理首次上规模的奖励工作(全区共有30家企业符合条件),共受理30家企业,奖励金额160万元;受理企业技术改造促转型升级工作,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10家,奖励金额772.71万元。

      3.根据《同安区科学技术资金管理办法》,受理科技专项扶持奖励资金申报工作,共对38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进行奖励扶持,资金1212.22万元。经组织企业申报、专家评审,报政府同意,下达两批科技计划,19个项目纳入我区科技计划,给予995万元科技资金扶持。

      (九)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公开

      完成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事前公示、事后公告”制度进行公示。

      (十)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

      涉及审批的事项包括商事登记、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根据“三证合一”改革后的商事登记相关程序、流程的变化,及时对外公开修改后的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格式以及申请登记的办理流程和时限,并为申请人提供进度、办理结果查询;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均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上主动公开。

      (十一)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均在同安区政府门户网站民政局分网进行公布。其中主要种类及数量如下救灾、救济、优抚等10条;批复文件及公示类27条;其他应公开信息20条。及时在区民政局政务公开栏上对涉及民生工作、财务工作和救灾救济等群众关心关注的34条政务信息进行公开。2017年度,《同安民政期刊》(含增刊)已发刊15期,并在区政府网站开设的“信息简报”栏内进行公开。

      (十二)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监督6家重点排污企业按时上报自行监测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 、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公开数据至福建省重点污染源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准确把握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及时办理上级转办交办、12369平台受理和群众来电来信投诉的环境信访案件。分局安排专人于每月8日在厦门市政府网站云服务管理平台上对上月的信访回复内容进行公开。

      (十三)推进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发布例如《厦门市同安区2017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门市同安区2017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同安区2017年秋季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网上预约登记公告》等重大招生就学政策,全面实施学校招生“阳光工程”。

      2.推动深化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法定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公开,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

      (十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通过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食安厦门”主动推送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定期公示食品监督抽检信息,便利公众获取抽检结果;利用“食安微刊”、“大同君”等自媒体,及时发布监管动态,普及食品安全知识;通过“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网”、在超市出入口处设置的“食品安全信息查询屏”等渠道,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可追溯工作。通过制作同安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2000个,分发至各餐饮店。一方面将餐饮店的食品安全等级按ABC三个等级进行量化评分,并将结果公示在公示栏上,提醒消费者选择食品安全等级高的餐饮店进行消费。另一方面将各餐饮店每次检查的结果公示在公示栏内,引导消费者公共监督。

      三、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

      (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LED户外显示屏、广播电视台等媒介进行信息发布。

      (二)继续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每月一次及时、完整、准确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至区档案局。

      (三)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我区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意见采纳情况。

      (四)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我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社会关切事项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及时发布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五)加强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主流声音和权威信息。

      四、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管理和服务

      (一)结合我区实际,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相关配套措施,明确依申请公开内容、程序、审核处理以及监督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在公开信息、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基本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区政府收到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给予答复的,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3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并答复申请人。

      (二)将依申请公开发布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公众申请。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个别镇(街)和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公开工作开展总体还不平衡,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和深化,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还比较少,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建议: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

      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113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