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 《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报,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已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mt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可提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通讯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区政府大楼六楼,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2243,电子邮箱:zfxxgk@xmta.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国办和省市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支撑。
2020年度全区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31条,其中区政府及各镇(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4条,区直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7条。其中:1.机构职能类信息数152条;2.规范性文件类信息数3条;3. 规划计划类信息数51条;4. 行政许可类信息数116条;5.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数2条;6. 为民办实事类信息数36条;7.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数44条;8. 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数95条;9. 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数99条;10.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数163条;11. 其他类信息数270条。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有67条,其中通过来人当面申请数1条,通过网上表单形式提交申请16条,信函传真形式提交申请50条,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教育、就业和城乡建设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达100%,进一步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4件,其中维持结果3件,结果纠正1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2件,其中维持结果2件。区政府门户网站日均访问量达8202人次, 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加强权力配置和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全面梳理我区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进行公开。积极依托政府网站和相关渠道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情况。不断提升政府行政效能,梳理编制区直机关部门间办事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优化办事事项及流程,编制标准规范的部门间办事指南,为部门间办事提供清晰指引,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
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按照国办和省市办公厅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主动对接市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以用权公开为导向,编制完成全区26个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制作政策图解指导20个部门8个镇街完善栏目信息并在区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公开。推进政策解读规范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及时在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解读信息,并做好政策文件的相互链接。2020年区政府网站共举办领导在线访谈12次,通过文件、视频、访谈等各种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系统梳理、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经各责任部门对照清理,2020年全区对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1件规范性文件待修订,由具体责任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启动修订工作。
(二)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外贸、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为有效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努力实现今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参与重要政策的宣传报道,释放更多积极信号,加强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增强传播力影响力,提振市场信心。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有效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
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向好后,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推动分级精准复工复产,稳步推进开学复课工作,今年来,共举办88场现场招聘会,提供34166个次就业岗位。推进“民办公助”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健全老年人、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和设施,以最快速度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成为全市唯一疫情防控保持“零确诊、零疑似”的行政区,也是最早实现全面复工复产的行政区。国外疫情暴发后,坚决落实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任务,狠抓落地查验、分流转运、集中隔离等全流程闭环管控措施,为全市实现境外关联病例“零发生”作出积极贡献。
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疫情信息发布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到及时、准确、透明,让公众实时了解最新疫情动态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正面回应。一是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更新频率。融合各类信息发布渠道,及时调整公开栏目,丰富公开内容。第一时间在区政府医疗卫生专栏增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子栏目,并及时公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及涉及单位职工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二是全面梳理卫生健康领域的标准指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行政许可类事项、行政确认类事项、行政处罚类事项、公共卫生服务事项等11类事项再次进行梳理。
(三)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向市场主体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优化市场准入许可,清理各类无用证明。目前,我区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类事项,时限一趟不用跑24项,最多跑一趟26项,极大的方便了群众办事。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工作,先后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4次,抽查行政许可对象207家,均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提高市场监管规则,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以监管规则和标准的确定性保障市场监管的公正性。一是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四级四同”,目录发布总数991项,已绑定事项894项,未绑定事项97个,绑定率90.21 %。二是推动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必上”,推动36个审批服务部门共993项审批服务事项部署到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群众企业“进一张网、办所有事”。三是提升“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各部门全面梳理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促进审批服务事项持续优化升级,全区(含各镇街、村居)“一趟不用跑”事项占比已提升至70%以上。四是设置“企业开办专区”,全程协助企业办理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等7个业务,实现了线下“一窗通办、一个环节、一日办结”功能。
(四)围绕落实新《条例》,加强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依托,推动公开内容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更加统一规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落实年度报告格式、内容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完成全区政府网站群统一平台整合提升,开发定制统一登录和用户主页,加强资源集约,努力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全面提升网站搜索功能,改进搜索即服务功能,优化检索内容整合、关键词推荐、二次检索、热词检索、检索结果整合展示、重要资源优先展示等功能。区政府网站互动平台和厦门12345便民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网站办事互动各功能模块通过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实现一号登录,推进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
提高政治站位, 优化体制机制。一是落实主管责任。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作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积极主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统筹指导。制定施行《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门市同安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目标责任,对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常态化检查,动态化督促切实查改薄弱环节,指导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加强学习。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召开专题会,组织涉及的21个部门8个镇街相关负责人以及经办人员工作会,集中学习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坚持以绩效考核,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能提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级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指标任务定期督查和对照整改,以随机检查促政府信息公开问题整改,全年结合市级检查反馈问题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规范考核评估,结合省政府办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任务分解、省2020年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第三方评估反馈单反馈的问题,定期落实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网站更新、信息发布、重点领域部门工作完成情况,对问题多、整改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予以批评并督促整改。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0年全区没有出现责任追究、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五是聚焦落实新《条例》,把新《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进一步提升了政府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17 |
-8 |
279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49 |
784 |
151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027 |
216 |
581 |
行政强制 |
61 |
22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87 |
64953322.61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6 |
0 |
0 |
0 |
1 |
0 |
6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7 |
0 |
0 |
0 |
1 |
0 |
18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8 |
0 |
0 |
0 |
0 |
0 |
3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66 |
0 |
0 |
0 |
1 |
0 |
6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1 |
0 |
0 |
4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优化。公开的表面事项较多,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广度不够的问题,总体质量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因机构改革人员发生变动工作交接不完善,部分单位出现责任分工不明、兼职工作人员配备不齐的问题。三是公开创新水平需进一步提高,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工作的创新性和灵活性还不够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切实了解群众的真实想法及需求,多听取群众的意见,提高群众的参与性,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各部门明确专门的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形成联络员对接机制,加强市区两级纵向联系和区各部门的横向交流。邀请专家、权威人士等授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三是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工作标准,注重做好与信息公开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信息需求,确保答复更有针对性, 使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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