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6 16:2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以及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工作部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已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mt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可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区政府大楼六楼,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2243,电子邮箱:zfxxgk@xmta.gov.cn)。

      一、总体情况

      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认真落实国办和省市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服务型政府公信力,推进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信息管理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在成效。

      (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主动公开

      推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充分发挥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2021年度全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57条,其中区政府及各镇(街)主动公开431条,区直各部门主动公开626条,分别涉及规划计划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重大民生信息、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及其他法定信息内容。

      加强权威发声,主动回应关切。围绕重点项目建设、疫情防控、乡村振兴、生态建设等方面,大力宣传我区各项工作的新亮点、新举措,向群众提供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通过文字、视频解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共发布政策解读14条,回应热点关切信息25条,开展在线访谈12期,发布民意征集24条,网上调查21条。收集、研判、处置、回应涉及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舆情。今年未出现涉及我区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保障公众合法权益。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健全依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设置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一年来全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有121条,其中当面申请数4条,网络申请数49条,信函申请数68条,内容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申请答复数114条,答复率95%。进一步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提升公开质量。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有效保障了信息公开的安全性和时效性,属主动公开的信息发布及时,属依申请公开的确保渠道通畅。系统梳理、及时更新本级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将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

      (四)突出权威规范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对照《条例》的要求重新梳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将已在政府网站上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归类展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办事服务、政民互动等板块数据贯通,方便群众查阅。办好政府公报,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加大政务新媒体对政府权威信息的推送力度,“同安政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174篇,实现权威发布、利企便民。

      (五)完善机制建设落实监督保障。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做到 “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并组织做好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大监督考核,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2021年度要点任务,重视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回头看”,逐项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落实工作通报管理机制,压实信息公开责任,继续把政务公开作为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没有出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8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31.73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9

    12

     0

    0

    0

    1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2

    2

    0

    0

    0

    0

    3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7

    0

    0

    0

    0

    2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0

    0

    0

    0

    0

    7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8

    2

    0

    0

    0

    0

    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1

    0

    0

    0

    0

    3

    (七)总计

    102

    12

    0

    0

    0

    0

    1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2

    0

    0

    2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区各级各部门工作机构人员多数是兼职承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经常变动,工作任务重、事务多,标准化规范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水平还有待提高。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虽已按要求主动公开,但公开的范围仍然不够广,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仍需深化。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因处理依申请公开不够及时、不够规范、不够准确的问题,引起行政复议。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主动适应新形势对新时代信息公开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相关制度,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工作部署,严格责任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和归档等办理制度,明确办理规则,提高答复效率,受理格式文本、程序规范。三是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严格考评办法,定期检查考核,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效能建设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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