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6 17: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已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mt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可提供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区政府大楼六楼,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2243,传真:0592-7023433,电子邮箱:zfxxgk@xmta.gov.cn)。

      一、  总体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同安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省、市各项工作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拓展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从制度、管理、技术等多个层面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准确,依法推进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领域信息、基层政务、执行信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法定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80条,其中区政府及各镇(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5条,区直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5条。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67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8条,行政许可文件类信息17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3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68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5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63条,其他类信息352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通过规范和细化政府信息依法申请公开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有效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2条,其中网络申请91条,信函申请41条,主要涉及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年办结129条(其中含1条2022年度结转继续办理),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条,办结率达98%。

      (三)推进政府信息管理安全有效。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安全管理、保密审查等制度,保障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集中统一、内容安全准确、更新及时无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落实“三审三校”,明确在制作公文过程中同步确定公开属性、时间和方式,对主动公开的公文及时公开,对拟不公开或未确定公开属性的公文依法说明理由。

      (四)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规范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保障等,进一步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水平,推进政策文件库建设,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和查阅各项制度规定。持续完善健全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配套制度,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专业能力建设,畅通政民互动渠道,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利用,组织“在线访谈”,微信公众号及时推送政府信息,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今年共开展在线访谈12期、发布民意征集32条、网上调查28条,全区纳入监管的政务新媒体共19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8个,抖音短视频号1个,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功能,以公开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工作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定期开展督查,对照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制作问题清单,明确责任追究和时限要求,每季度发布检查通报并督促整改。本年度自觉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没有出现责任追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严格落实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建立政府网站纠错机制,“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收到网民留言1条并及时办结。同时,结合第三方评估反馈的问题,持续推动改进,相关存在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着力落实年度公开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109.912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0

    2

    0

    0

    0

    0

    1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5

    0

    0

    0

    0

    0

    5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6

    2

    0

    0

    0

    0

    5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27

    2

    0

    0

    0

    0

    12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1

    0

    0

    5

    5

    0

    0

    0

    5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标准化、规范化、多元化等方面与上级工作要求和群众利益诉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开展政策文件解读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压实责任。加强工作检查指导,切实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明确机构人员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平台管理。不断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三是强化考评监督。持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严格落实考核指标。建立常态化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灵活应用日常巡查、重点抽查、线上督查等方式,实施“一季度一通报,一年度一考核”工作制度,对各单位在常态化开展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区2023年未产生信息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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