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201-12-01-2025-001
- 备注/文号:同大办〔2024〕61号
- 发布机构:大同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20
各社区(村):
现将《2024年同安区大同街道河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同安区大同街道河长制工作要点
一、年度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大同街道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本年度召开的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以《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为主的法治体系,全力打好东西溪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奋力谱写“安全、健康、生态、美丽、和谐”的幸福河湖新画卷。
(二)任务指标
继续以“保Ⅱ类、稳Ⅲ类、提Ⅳ类、灭Ⅴ类”为提升导向,确保南门桥省控点水质比例稳定达到考核要求;开展东西溪流域水环境提升整治工作,巩固提升建成街道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加强河道“四乱”排查整治和遥感图斑复核销号及入河排口销号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系统治理
1.继续推进开展东西溪流域专项整治。根据《厦门市东西溪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按照2024年6月底前,东西溪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南门桥省控断面半年达到考核要求
2.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的落实,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加强节水型城市的建设和管理。
3.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
4.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实现水路统筹,强化联防联控,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河污染源排查,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严格环境准入,主要流域上游区域严控新建、扩建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项目,取缔不符合产品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推进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5.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流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林和湿地公园建设,加强小流域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6.加快推进“正本清源”改造。强化标本兼治,按照“能收尽收、减源减量、一户一策、一片一策”的总体建设思路,分步推进“正本清源”改造,
7.加强入河排口整治销号和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市级通报的7个入河排放口整治工作,同时加强已销号排口的管理,强化日常检查监测和通报,防止“死灰复燃”;年底前基本排污口整治任务。
8.加强水文化培育。强化水文化引领,增强公众节水、爱水、护水、亲水意识;健全滨水风景名录,加强水文化保护、开发与利用,推开库湖、河流、堤坝的绿化、亮化、美化建设,拓展水利建设新领域;加强水文化元素渗透,大力丰富水工程文化承载内涵。
9.提升空间管制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妨碍河道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等突出问题;全面核查水利部下发的遥感图斑问题并抓好整改;进一步强化河道水系空间管控,细化河道水系空间规划一张图,构建科学合理岸线格局,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依法规划河流管理范围、生态保护蓝线,保障河道水系行洪、生态空间,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随意调整和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注重河道自然岸线的保护、恢复和安全生态水系的建设,以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和维护河流健康为前提,合理开发利用岸线资源,发挥岸线的经济社会服务功能。
10.开展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在城镇人居、乡村振兴重要节点等选取水质良好、景观优美、人文丰富的河段,通过进一步综合提升,打造幸福河示范河段。滚动编制“一河(湖)一策”,深入推进河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美丽幸福河湖。
11.强化溪流养护常态化并建立健全安全生态水系及小微水体管养机制。按照“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污水直排和无垃圾”的四无标准加强辖区流域保洁养护常态化,建立健全安全生态水系和小微水体管护机制,落实过程监管,细化溪流保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及小微水体养护考评指标,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内容。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党工委办事处职责。主要负责政府监督、指导河长制工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开展辖区内水环境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负责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
2.河长职责。镇级河长对本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负总责。各级河段长是负责河道治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河道整治、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文化培育和养护保洁,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段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3.河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负责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组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订河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开展水环境监测工作,收集和反映河长制实施工作的各种信息,提出决策建议,组织实施河长制考评工作。
(三)工作机制
1.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街道办事处要比照省、市、区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办法,相应设置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人员编制。河长制办公室要强化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改善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各自为战、“九龙治水”情况,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总情况,研究对策,明晰责权,提出建议,下达指令,监督落实。
2.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流域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对各流域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建立“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每年年底编制次年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稽查,对督查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建立“智慧河流”平台,推进河务监管网格化,运用明察暗访、“河长微信群”,借助第三方监察,鼓励“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河道志愿者”、“巾帼护水岗”等,对河流保护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4.建立协调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制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配合省市研究制定河长制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各社区(村):
现将《2024年同安区大同街道河长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同安区大同街道河长制工作要点
一、年度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大同街道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本年度召开的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以《厦门经济特区河湖长制条例》为主的法治体系,全力打好东西溪水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奋力谱写“安全、健康、生态、美丽、和谐”的幸福河湖新画卷。
(二)任务指标
继续以“保Ⅱ类、稳Ⅲ类、提Ⅳ类、灭Ⅴ类”为提升导向,确保南门桥省控点水质比例稳定达到考核要求;开展东西溪流域水环境提升整治工作,巩固提升建成街道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加强河道“四乱”排查整治和遥感图斑复核销号及入河排口销号等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系统治理
1.继续推进开展东西溪流域专项整治。根据《厦门市东西溪流域水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按照2024年6月底前,东西溪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南门桥省控断面半年达到考核要求
2.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控制排污总量和污染项目审批,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的落实,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加强节水型城市的建设和管理。
3.加强水环境治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加强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
4.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实现水路统筹,强化联防联控,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河污染源排查,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严格环境准入,主要流域上游区域严控新建、扩建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项目,取缔不符合产品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推进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禽畜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防治,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5.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流健康评估,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强水源涵养林和湿地公园建设,加强小流域治理,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6.加快推进“正本清源”改造。强化标本兼治,按照“能收尽收、减源减量、一户一策、一片一策”的总体建设思路,分步推进“正本清源”改造,
7.加强入河排口整治销号和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加快推进市级通报的7个入河排放口整治工作,同时加强已销号排口的管理,强化日常检查监测和通报,防止“死灰复燃”;年底前基本排污口整治任务。
8.加强水文化培育。强化水文化引领,增强公众节水、爱水、护水、亲水意识;健全滨水风景名录,加强水文化保护、开发与利用,推开库湖、河流、堤坝的绿化、亮化、美化建设,拓展水利建设新领域;加强水文化元素渗透,大力丰富水工程文化承载内涵。
9.提升空间管制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妨碍河道行洪、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等突出问题;全面核查水利部下发的遥感图斑问题并抓好整改;进一步强化河道水系空间管控,细化河道水系空间规划一张图,构建科学合理岸线格局,加强河流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依法规划河流管理范围、生态保护蓝线,保障河道水系行洪、生态空间,严禁侵占河道、非法采砂、随意调整和侵占河道岸线等行为。注重河道自然岸线的保护、恢复和安全生态水系的建设,以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保护水生态环境和维护河流健康为前提,合理开发利用岸线资源,发挥岸线的经济社会服务功能。
10.开展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在城镇人居、乡村振兴重要节点等选取水质良好、景观优美、人文丰富的河段,通过进一步综合提升,打造幸福河示范河段。滚动编制“一河(湖)一策”,深入推进河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美丽幸福河湖。
11.强化溪流养护常态化并建立健全安全生态水系及小微水体管养机制。按照“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岸无污水直排和无垃圾”的四无标准加强辖区流域保洁养护常态化,建立健全安全生态水系和小微水体管护机制,落实过程监管,细化溪流保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及小微水体养护考评指标,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内容。
(二)明确工作职责
1.党工委办事处职责。主要负责政府监督、指导河长制工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开展辖区内水环境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负责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
2.河长职责。镇级河长对本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负总责。各级河段长是负责河道治理、保护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河道整治、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文化培育和养护保洁,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段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3.河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负责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组织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订河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开展水环境监测工作,收集和反映河长制实施工作的各种信息,提出决策建议,组织实施河长制考评工作。
(三)工作机制
1.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街道办事处要比照省、市、区级河长制办公室设置办法,相应设置河长制办公室,落实人员编制。河长制办公室要强化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改善当前不同程度存在的部门各自为战、“九龙治水”情况,切实形成综合治水格局: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总情况,研究对策,明晰责权,提出建议,下达指令,监督落实。
2.建立全域治理的责任机制。街道办事处是本辖区内流域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对各流域要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建立“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建立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每年年底编制次年河长制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重大涉河项目专项稽查,对督查稽查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建立“智慧河流”平台,推进河务监管网格化,运用明察暗访、“河长微信群”,借助第三方监察,鼓励“企业河长”、“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河道志愿者”、“巾帼护水岗”等,对河流保护管理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
4.建立协调联动的执法机制。河长制办公室要科学统筹、协调部署相关部门,对涉水重要事件联合开展综合执法或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相关部门要坚持执法主体不变、执法权能不变、执法体系不变的原则,加强河流日常动态监管,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配合省市研究制定河长制法规规章,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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