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201-01-03-2007-005
- 发布机构:大同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2-20
大同街道卫生计生工作职责
时间:2016-12-20 09:40
1、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婚育科学知识;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等各项法律、法规、政策。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及上级计生部门的要求,编制街道人口发展规划,制定具体措施,下达具体任务指标,并负责检查督促和落实。
3、及时掌握人口变动情况和育龄妇女的婚育、节育情况,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
4、指导各居(村)及辖区内单位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抓好计生专、兼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不断提高计生工作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5、引导计生协会、计生中心户发挥“带头、宣传、服务、监督、交流”的职能作用,在群众中组织开展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活动。
6、制止非婚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开展计划生育保险业务,解除群众的后顾之忧。
7、完成街道和上级计划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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