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大同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3 11: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向社会公布大同街道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mt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二级子目录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并在街道办政务公开栏公布,欢迎查阅。如有疑问,可与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党政办联系(地址:厦门市同安区朝晖路699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624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大同街道2022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78条,其中主动公开40条,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38条。其中主要包括机构职能类信息,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为民办实事类信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等各类信息,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大同街道2022年依申请公开共收到9条,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6条,不予公开答复数2条,无法提供数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大同街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制度:一是领导责任制,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有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安排专人定期管理政府信息,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定期登录同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公开申请,及时派发至责任部门,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三是落实各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等配套制度,由专人进行保密审核后再公开政府信息,促进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大同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信息发布流程,不断提升平台服务质量,线下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利用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积极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群众、辖区企业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途径,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掌握工作动态和政策导向。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街道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未出现责任追究、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透明度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0 

      0 

      0

      0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2年,我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比较频繁,业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二是对某些栏目内容未及时更新,造成公开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二)改进措施

      2023年,我街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督促工作人员学好理论知识,提升业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二是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对街道人员变更、服务内容调整而需更新政务公开内容的,及时进行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22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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