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901-52-01-2025-001
    • 备注/文号:同洪政〔2025〕24号
    • 发布机构:洪塘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5-22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5-05-22 15:22

    各村(居)委会、村民小组:

      根据省、市、区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要求,以及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印发《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我镇研究制定了《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2日

      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区纪委监委关于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引向深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专项整治成效,确保工作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聚焦农村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领域,按照农业农村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和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持续深化整治财务管理、村级经济合同、工程项目管理、侵占集体资源等方面突出问题,重点加强对“三资”规模大、资金项目多、村级债务多、信访反映多、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的村(居)的监督。

      二、目标任务

      聚焦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村集体和成员权利。持续推动“四规范五公开”工作机制、村级财务和村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村财收支非现金结算等工作落地落实,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摸实家底,探索推进村级小型建设工程治理、村办企业、村级劳务用工管理,着力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能力。

      三、具体举措

      (一)持续深化突出问题整治。聚焦农村集体财务管理、集体经济合同、集体债务、工程项目、违规出借资金等5类突出问题,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对进入司法和仲裁程序未了结的问题,要压实整改责任,强化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确保真改实改。

      (二)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结合市委2024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相对薄弱村帮扶情况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在区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我镇组织开展2024年度农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重点清查核实权属不清的零散资产、财政扶持资金形成的资产,全面查漏补缺,力争资产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并及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精准清查成果应用,杜绝瞒报漏报错报问题发生。

      (三)持续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持续推动“四规范五公开”落地见效,聚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关键流程,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项目报备审批表、村民代表会议或成员代表大会记录、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合同原文等5项内容纳入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监管,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流程监管。

      (四)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宣传贯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工作指引,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依法履职和运行,完善法人治理、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等机制。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普法宣传,分级对相关业务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培训。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制度文件衔接,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

      (五)持续提高合同网上公开监管效能。定期开展网上巡查,重点对主体不符、期限超长、账款逾期等合同进行清查整改,促进村级合同规范管理,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发挥省级平台村级合同管理预警监测功能作用,建立健全通报机制,及时跟踪处置应收合同款项逾期未收、合同到期、超长年限等关键环节预警信息,提升数字化监管效能。

      (六)持续提升村财网上公开质效。优化村财网上公开形式,依托省级平台实现村级财务报表每月或每季度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精准公开。依托厦门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落实资金资产资源“全面公开”和村级财务“流水账”公开,实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一村一码”查阅监督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

      (七)探索加强村办企业管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出资设立或参与设立公司等情况摸底调查,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功能作用,探索加强村办企业管理,维护集体组织和成员利益。

      (八)探索推进村级小型工程和村级劳务用工治理。同安区作为全市村级小型工程管理试点区,我镇将继续加强对村级小型工程项目建设的议事程序、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等进行监督。依托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微信群,有效防范村级小型工程建设领域“微腐败”。针对劳务用工较多的村(居),排查村级劳务用工方面的问题。将“加强村级劳务用工管理”作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题整治的小切口,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工作机制。

      (九)建立和完善集体“三资”监管制度。镇、各村(居)针对集体“三资”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三资”监管相关制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加强集体资产财产管理。

      (十)持续推进村级债务清理。指导村集体全面梳理村级债务情况,根据债务形成原因,对已形成的债务实行分类动态管理,明确化债优先序列、责任人和化解时限,逐步化解存量债务,妥善处理长期挂账应核销的历史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引导村集体规范举债,严禁举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举债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贴等行为,严禁举债购买理财产品、投入平台公司等经营主体等行为,切实防控村级债务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强化上下联动,压紧压实整治属地责任,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见效。要主动与镇纪检国家监察委员会门建立动态专题会商、线索双向移送、信息互通共享、问题整改落实、常态长效提升等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尤其是要及时移送问题线索,积极配合跟进。

      (二)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各村(居)要健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配齐配全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专业人员,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三)强化工作调度。继续执行专项整治月报制度,各村(居)要在每月 20日前,报送整治情况统计表、两库一单、问题线索台账及月度工作总结;要建立相应工作调度机制,建立“一域一档”,准确掌握工作进展,通过数据分析发现问题、掌握情况,确保整治重点任务按计划推进。

      (四)加强调研督办。农业农村部门将联合镇纪委监委对整治工作开展督办,对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落实的村(居)进行约谈并通报。

      (五)畅通反映问题渠道。要坚持“开门整治”,持续设立监督举报热线和信箱,用好省农村集体资产线上监督平台,畅通群众反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的渠道,将问题解决在基层。

      (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村(居)微信群、户主群等宣传整治工作办成的群众可感可知的好事实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高农民群众知晓度和认同感。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收集推广解决群众烦心事的典型案例,示范带动全镇整治工作。

      各村(居)要对照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做法与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建议措施等进行认真总结,并于 11月20日前将整治工作报告书面报送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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