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901-01-03-2020-001
- 发布机构:洪塘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31
一、中共同安区洪塘镇委员会(简称洪塘镇党委)主要职能
中共同安区洪塘镇委员会(简称洪塘镇党委)是党的基层组织,是辖区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居)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六)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简称洪塘镇政府)主要职能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人民政府(简称洪塘镇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行使本行政区相关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居)镇建设等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负责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指导村(居)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做好招商引资、组织收入、节能减排、统计等工作;做好镇财政管理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
(四)切实抓好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旅游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救济救助等工作。
(五)完善对村(居)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等事项的管理工作,推进村(居)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信访、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九)负责辖区内土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住房建设等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洪塘镇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承担辖区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民生保障、应急保障、镇村(居)建设、文化教育、卫生健康、计生服务、农林水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台防汛、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镇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本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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