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904-12-01-2024-001
- 备注/文号:同莲政〔2024〕18号
- 发布机构:莲花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20
各相关单位,各村(居):
根据《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同政﹝2024﹞6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活动,夯实农机安全生产基础,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进农机安全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我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措施
(一)成立“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小组。为加强我镇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指导工作,现成立莲花镇“平安农机”创建工作小组,负责“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叶英壕 党委委员、分管领导
副组长:叶根在 经发中心主任
陈翔树 综合执法队负责人
成 员:王 渌 经发中心科员
陈丕霖 经发中心职工
各村(居)农机安全监管人员
(二)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依托农业农村科,落实拖拉机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农机台账,落实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村(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健全镇、村(社区)安全监管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结合我镇工作实际,通过现场咨询、多媒体、微信、短信等形式,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农户对农机安全生产有关政策的知晓度。督促拖拉机机手、机主按时参加年检审,拖拉机年检率达87%以上。
(四)强化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违法行为查处。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清单,落实闭环管理;开展田查路检执法行动,严查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违法载人、逾期未检等违法行为,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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