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904-30-01-2022-011
    • 备注/文号:同莲政【2022】46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1-07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各村(居)文明创建工作经费的方案
    时间:2022-11-07 15:40

      各村(居):

      为充分调动各村(居)文明创建工作积极性,鼓励各村(居)发挥主观能动性,拟补助各村(居)文明创建工作经费作为村(居)自筹工作经费的补充。拟以基础补助、人口数、重点迎检任务村、省级文明城区考察点位、莲美街至军营白交祠动线迎检村、重点整治任务村等为系数进行计算。所有费用下拨后村(居)可统筹使用于文明创建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附件:《莲花镇2022年文明创建工作经费分配表》

      莲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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