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904-30-01-2023-006
    • 备注/文号:同莲政〔2023〕28号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20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7-20 10:29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关于《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同农〔2023〕90号)要求,为深化推进我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提升“点题整治”质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

      通过深化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解决一些村(居)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合同不规范、个别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农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排查整治明显违背合同、显失公平、未经民主程序决策、暗箱操作等“低价包”“长期包”“权力包”“冤大头包”问题,长期拖欠或未及时足额收取租金问题。

      (二)资产资源被无偿占用问题。对集体资产、资源使用现状进行逐项甄别,对被非法占用的集体资产、资源进行列表造册,并依法追回。

      (三)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截留、挪用、侵占、私分扶贫救助捐助等资金的;以各种名义乱发津补贴、白条抵库(含审核未通过)、虚报冒领等致使集体资金流失的;未严格落实征地补偿款管理制度及集体征地补偿款使用管理混乱的。

      (四)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针对村级资产财务公开不规范和专项整治工作知晓度不高等问题,推进网上公开,加大宣传,解决村级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

      二、工作举措及进度安排

      (一)持续深入开展排查(10月份前)。以村(居)为单位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问题自查,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通过各类媒体进行宣传,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自查问题清单。重点开展集体资产资源“低价包”“长期包”“权力包”“冤大头包”问题排查,建立集体经济合同台账和问题合同清单。

      (二)推动落实问题整改(12月份前)。各村(居)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逐一分析梳理,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12月底前,对群众举报或自查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销号,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三)推进开展多形式监督(持续)。一是继续推行福建省乡村振兴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公开村级财务收支统计简表和村级财务公开图片。二是推进省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开展集体经济合同网上公开试点。三是通过福建省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省、市纪委监委主导)及时向村民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四是推广使用市级村级资产和财务公开“一村一码”。镇、村(居)管理人员要下载“厦门三资”APP进行监管,引导村民通过微信扫描“一村一码”进行线上查询和监督本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收支情况。六是开展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8月底前组织开展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届中审计,11月底前完成审计发现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长期)。镇政府着力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指导村(居)以制度管人、管事,从源头上加大防治力度,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借鉴漳州市“四定一督”工作机制,重点建立和完善资产资源发包处置流程、制度和集体征地补偿款使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村财公开、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充分认识深化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落实整改查处。镇政府将加强与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问题线索的移送处理和解决机制。属于职责范围内的立即整改,涉及多部门的会商解决,涉及其他业务部门的及时移送处理。涉及工作作风和违规违纪的依纪依法查处,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并积极配合对突出问题线索的调查和督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调研督导。镇政府将对相关村(居)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抽查,对进度慢的问题线索较集中的开展专项督办。区级将适时开展专项整治成效考核,随机抽查部分基层整治工作情况,对推动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进行约谈。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等,把宣传工作列为督导抽查时的重点内容,确保发动到位、宣传到位,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

      (五)及时总结评估。各村(居)要建立包括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成果清单等工作台账,及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对问题进行销号管理。于每月20日前向镇政府报送工作台账,各村(居)要对照实施方案,认真开展总结评估,于11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镇会计站。

      附件:

      1、莲花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登记表

      2、莲花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点题整治”群众举报问题线索台账

      3、莲花镇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情况表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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