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904-30-01-2024-004
- 备注/文号:同莲政〔2024〕17号
- 发布机构:莲花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30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厦同农指〔2024〕33号)、《关于〈印发同安区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同农〔2024〕17号)等文件精神,经村(居)登记、张榜公示、镇审核,确定全镇耕地补贴总面积27653.25亩,补贴标准为每亩76.03元。现将区下达给我镇的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102477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管。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补助依据、对象、标准发放补贴,以“一卡通”方式发放补贴资金。杜绝人均分配、现金发放、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严格按照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开展健全完善农业补贴实施管理制度专项工作的通知》(厦〔2019〕55号)要求,做好公示、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落实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确保在2024年6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足额发放到户。
请各村(居)委会接文后尽快到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办理“一卡通”发放手续。
附件:莲花镇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表
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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