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1 08:2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莲花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我镇2022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55条,其中主动公开39条,不公开16条。所有公开的信息均做到了程序规范,资料齐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我镇2022年依申请公开共收到2条。所有公开的信息均做到了程序规范,资料齐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镇始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进步。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明确责任,根据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同志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奠定基础。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我镇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2022年,镇政府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指标考核工作中, 主动接受社会评议,设立信箱和举报电话对本单位信息公开进行工作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阳光透明,在行政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等监督保障下,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2022年度未收到群众不满意的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不到位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1.公开形式的便民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2.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亟需有关部门组织培训。

      (二)具体解决办法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2.注意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主动学习,积极派工作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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