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903-05-04-2022-001
- 发布机构:汀溪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05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一、部门主要职责 .................................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二、收入决算表 ............................ .......
三、支出决算表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第五部分 附件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工委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村(居)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体旅游、科学、民族宗教(民间信仰)、卫生健康、计生服务、退役军人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相关政策。
(三)支持基层自治,指导村(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居)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工作。
(五)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组织收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落实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政策扶助等服务企业工作,做好经济社会统计等工作。
(六)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包括一个机关行政机构及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列入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 |
财政拨款 |
27 |
25 |
厦门市同安区综合服务中心 |
财政拨款 |
34 |
32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21年,汀溪镇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工作落实年抓手,团结带领全镇干部群众务实进取、创新奋进,不断推进辖区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新的进步,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2021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引领旅游产业发展
1.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以隘头、褒美、顶村、古坑等村为试点,创新“加才引智促产业、减脏去差提环境、乘力联动聚民意、除旧迎新倡新习”的工作法,全面推动我镇乡村振兴旅游产业发展。建成古坑三角梅基地、顶村休闲旅游度假村等示范点。
2.积极发展文化旅游。大力组织开展文化旅游活动,结合本地文化历史及文化景观开展旅游项目建设,加大文化产业及景点宣传,促进我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提升。
(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稳定大局
强化城市管理。创新“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社区治理模式,通过购买专职巡查队伍、整合各职能部门力量、建立村居治理工作群,形成社区巡查发现问题、职能部门主动认领并及时处置的闭环治理机制。
(三)公开财政事务、稳步财政收入
(一)严格按照财经法律法规执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相关制度执行收支核算。本年度决算以镇为编报单位,由上级财政部门组织审核。
(二)我单位决算工作公开透明,数据一律向社会公开,尤其是三公经费的公开,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三)本年度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加强企业服务,提供微小企业财政救助、帮扶等,产业建设发展补助,形成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的新局面,稳定促进我镇财政收入有效提升。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相关部门决算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5,498.3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3,728.85万元,本年支出27,973.49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53.75万元。
(一)2021年收入23,728.8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9.52万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专项资金下达我镇,相关决算收入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655.1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96.6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事业收入0.00万元。
6.经营收入0.00万元。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8.其他收入677.11万元。
(二)2021年支出27,973.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16.03万元,增长9.03%,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专项资金下达我镇支出,相关决算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446.7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64.88万元,公用支出281.85万元。
2.项目支出25,526.76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9,075.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50.40万元,增长14.05%,主要原因是:增加部分专项资金下达我镇支出,相关决算支出增加,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6.86万元,上升19.72%。主要是
(二)国防支出1.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77万元,下降81.45%。主要是民兵训练经费减少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879.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1.1万元,上升91.86%。主要是疫情防控群防群治及公共安全项目支出增加。
(四)教育支出3.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万元,下降31.94%。主要是年度教育补助由教育自行承担,我单位补助减少。
(五)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74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本年度无科技技术支出。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8.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32万元,上升40.88%。主要是文明创建及文物保护项目资金增加产生。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92.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0.69万元,增长17.83%。
(八)卫生健康支出125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9.26万元,上升182.22%。主要是疫情防控经费增加支出产生。
(九)节能环保支出871.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02.11万元,下降36.51%。主要是节能环保专项项目下达减少,支出减少。
(十)城乡社区支出5860.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2万元,下降11.37%。
(十一)农林水支出6259.6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015.29万元,上升47.48%。主要是农林水专项资金下达减少,支出随之减少。
(十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5.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51万元,上升100%。由于本年度项目新增资金支出。
(十三)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46万元,下降17.38%。
(十四)其他支出12.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7万元,下降87.18%。主要是本年度其他支出下达项目减少,且本年度安排项目减少,故减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038.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11.58万元,上升13.0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7.56万元,较20209年决算数增加628.19万元,上升1058.09%。主要是基建项目下达我镇支出,相关决算支出增加。
(二)城乡社区支出6272.95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增加385.45万元,上升6.55%。主要是项目资金下达增加产生差异。
(三)其他支出77.95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2.05万元,下降2.5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46.7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164.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81.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6.27万元,比本年预算的12.40万元下降 49.44 %。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产生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比本年预算的0.00万元下降0.00%。全年安排本部门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部门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27万元,比本年预算的12.40万元下降49.44%,主要是本年度维修费用尚未报销,相关费用支出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00万元,比本年预算的0.00万元下降0.00%,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27万元,比本年预算的12.40万元下降49.44%,主要是本年度维修费用尚未报销,相关费用支出减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比本年预算的0.00万元下降0.00%。累计接待0批次、0人次。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非试点单位:本单位暂不属于2021年度项目自评公开试点单位。
八、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2.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57%,主要是:响应国家压减公用支出规定,减少相关费用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政府日常公务需要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单位)
非试点单位:无
附件: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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