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03 15:41

      一、概述

      2019年,我镇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2019年新增主动公开文件数21条,其中依申请公开文件4件,没有不予公开文件。现结合《通知》和《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通知》要求,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改进机关干部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建立起规范化的农村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加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汀溪镇人事变动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汀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党政办主任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办、中心(站、所)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负责人,下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协调。

      (二)认真做好宣传

      按相关单位要求,我镇注重把工作细化到各部门,按办、中心、所和站要求,采取简单易行、灵活多样,有利于增强实效的形式进行公开,坚持标准、完整真实、及时准确的原则,真正把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热点问题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形式公开。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住房以及“三农”等方面的民生支出。

      其中,汀溪镇乡村振兴、垃圾分类、生态旅游、安全生产(消防、燃气等)、美丽乡村建设、社区戒毒及森林防火工作情况等内容作为今年重点公开项目,做到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编制《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和《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统一编制了目录索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实施步骤等,做到分类清晰、体系完善、全面系统。

      (四)注重质量,强化安全

      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布的审核工作,每条政府信息产生时由办公室主任审批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同意,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进行更新;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有序的轨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中心举办的业务培训,做到熟悉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规范操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20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5731499.9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虽然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也都能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做好,但工作中同时也存在着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改进,公开的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下一阶段工作,我镇将认真落实《条例》和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牢固树立服务政府、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的理念,积极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渠道建设,为群众提供信息服务,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机制,力争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二是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不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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