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08 10:07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省政府令第134号)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报,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的数据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报电子版已在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mt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并可提供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汀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同安区汀溪镇褒美村路岭113号,邮编:361100,电话:0592-7155798,电子邮箱:tatxd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根据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紧密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数量及主要内容

      我镇对2020年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新增主动公开的信息共24条,其中,机构成立与调整18条;其他应主动公开5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保、促进就业工作情况1条。

      (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汀溪镇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镇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党政办主任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党政办,全面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协调,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领导保障。同时,按照工作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了共同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合力。

      (三)规范建设,完善公开渠道

      按相关单位要求,我镇注重把工作细化到各部门,采取简单易行、灵活多样,有利于增强实效的形式进行公开,坚持标准、完整真实、及时准确的原则,真正把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热点问题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的形式公开。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住房以及“三农”等方面的民生支出。其中,汀溪镇疫情防控、人居环境、乡村振兴、安全生产(消防、燃气等)、美丽乡村建设、社区戒毒及森林防火工作情况等内容作为今年重点公开项目,做到及时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性。

      (四)依法依规,健全公开制度

      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编制《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统一编制了目录索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实施步骤等,做到分类清晰、体系完善、全面系统。

      (五)从严把握,强化保密审查

      我镇注重抓细抓实,坚持标准、完整真实、及时准确的原则,采取简单易行、灵活多样、利于增强实效的方式进行公开。明确区分公文类政府信息和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审核权限进行把关审核。公文类政府信息在发文时,同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单,由职能部门选择是否在政府公开栏、网上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或者不公开。选择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还需经镇保密领导小组进行严格审核。在提交申请公开后,我镇还将对相关材料进行登记、归档,做到有据可依、有证可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1

      6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661422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虽然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都能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做好,但工作中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更新内容不够全面,公开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抓好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日常宣传,加大政务公开信息的宣传引导。二是提升业务水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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