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902-01-03-2020-002
- 发布机构:五显镇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8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居)镇建设等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负责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指导村(居)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服务业发展,做好招商引资、组织收入、节能减排、统计等工作;做好镇财政管理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
(四)切实抓好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旅游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救济救助等工作。
(五)完善对村(居)民委员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等事项的管理工作,推进村(居)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信访、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八)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九)负责辖区内土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住房建设等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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