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9 09:3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五显镇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改进工作方法,拓展信息公开领域,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全文主要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五显镇2023年制作、获取政府信息20条,其中主动公开16条,不公开4条。所有公开的信息均做到了程序规范,资料齐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我镇2023年依申请公开共收到4条。所有公开的信息均做到了程序规范,资料齐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围绕年度重点工作、重点领域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民生实事项目、养老服务、教育卫生、重大工程、财政审计、执法计划、合作交流等,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提升群众查阅的便利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相关要求,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栏目设置和内容更新保持高度关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维护、更新网站信息,严格把控信息发布阶段,做好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动态调整,加大平台建设管理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数质”双提升。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指标考核工作中, 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定期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实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并设立信箱和举报电话对本单位信息公开进行工作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阳光透明,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2023年度未收到群众不满意的情况,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不到位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还存在不足之处,包括对网站栏目更新时效性、政策解读多元性、政府开放活动开展渠道多样性不够等问题。下一步,将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要求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尽快、及时,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对已公开的内容还要注意随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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