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907-01-03-2022-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祥和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19
一、中国共产党厦门市同安区祥和街道工作委员会(简称祥和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能
中共厦门市同安区祥和街道工作委员会作为区委的派出机构,行使区委授予的职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部署,领导街道思想政治工作。
(二)讨论决定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指导和协调基层党组织,带领党员和群众做好工作落实。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辖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党的统战工作。落实城市基层党建责任,统筹推进街道机关、村(居)、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实效性。
(四)统筹落实村(居)发展的重大决策和村(居)建设规划,参与辖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五)动员各类驻辖区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村(居)治理,引导驻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村(居)发展服务。
(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街道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做好上级有关部门派出机构人员的管理工作。
(七)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祥和街道办事处(简称祥和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能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祥和街道办事处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区政府授权,履行相应的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及同级党工委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与村(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村(居)公共服务,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科学、民族宗教(民间信仰)、卫生健康、计生服务、退役军人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相关政策。
(三)支持基层自治,指导村(居)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村(居)民和单位参与村(居)建设和管理。
(四)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防范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做好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公共安全等工作。
(五)落实辖区经济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建设,做好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组织收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落实人才引进、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政策扶助等服务企业工作,做好经济社会统计等工作。
(六)统筹辖区内执法力量,协调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祥和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能
承担辖区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招商引资、民生保障、应急保障、街道村(居)建设、文化教育、卫生健康、计生服务、农林水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防台防汛、森林防火、防灾减灾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负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本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方面的事务性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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