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906-12-01-2023-003
- 备注/文号:同西办〔2023〕83号
- 发布机构:西柯街道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30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村(居)志愿消防队伍发展,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村(居)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原则
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划定最小灭火单元,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和体系,发挥治安联防、保安巡防等群防群治队伍作用,建立村(居)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
二、人员配备
村(居)微型消防站应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确定5名以上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人员担任队员。
三、站房器材
(一)微型消防站应充分利用村(居)等现有的场地、设施,设置在便于人员出动、器材取用的位置,房间和场地应满足日常值守、放置消防器材的基本要求,设置外线电话。
(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村(居)初起火灾的需要,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本管区初起火灾的需要,配备灭火器10个、水枪2把、水带6盘、头盔6个、个人防护装备6套、防护靴6双、强光灯6个、水带接扣6个、消防扳手1个、安全绳6条、过滤防毒面具6个、灭火毯1条、手持扩音器1个。
四、岗位职责
站长负责村(居)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业务训练,组织指挥扑救初起火灾。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参加扑救初起火灾。
五、微型消防站岗位职责
(一)微型消防站职责:
1、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作做好消防工作;
2、开展防火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制定防护区域灭火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5、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完成消防相关工作。
(二)微型消防站站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六、微型消防站队员待遇及考评奖惩制度
1、为每名微型消防站队员购买一份保额为30万的人身意外险。
2、每个月应不少于拉动演练1次、防火宣传2次,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等大节日制定巡逻值班制度;完成消防相关工作任务等。具体根据下达的工作量完成情况,给予奖励扣除。
3、微型消防站队员,参加统一组织拉动演练防火宣传每次补贴50元/人,未参加不给予奖励。
4、微型消防站队员在发生火警时及时出警奖励100元/次(3~5分钟到达现场),未参加不给予奖励。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西柯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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