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908-12-01-2025-004
- 备注/文号:同新美办〔2025〕104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人民政府新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9-16
各有关部门:
为落实省、市、区安委会关于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上半年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成效,根据《全省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方案》(闽安委(2025)12号)《厦门市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工作若干措施》(厦安字〔2025〕1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一件及区事”全链条安全整治的通知》(厦安办〔2025〕129号)《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的通知》(厦同安办〔2025〕58号),及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有限空间事故易发领域风险隐患,纵深推进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场所,抓住关键事项,坚持标本兼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链条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进一步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压紧压实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
(一)全街道范围内存在有限空间(含受限空间,下同)或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
(二)本方案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类:
1.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沟、暗沟、人工挖孔桩、废井、 地窖、检查井室、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处理池等;
2.地上有限空间,如酒糟池、发酵池、腌渍池、纸浆池、粮仓、料仓等;
3.密闭设备,如船舱、贮(槽)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 窑炉、炉膛、烟道、管道及锅炉等。
三、整治任务
各有关部门按照《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同安区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工作若干措施》(厦同安字〔2025〕10号)构建全链条管控体系、健全监管责任体系规范全流程作业管理、深化宣传教育与责任落实四大方面十四项内容的要求,在上半年开展的有限空间作业和用工管理专项整治基础上,纵深推进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工作,各有关部门遵循“三管三必须”原则,依据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工作若干措施职责分工抓实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再动员部署(9月12日前)
1.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同安区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工作若干措施》(厦同安字〔2025〕10号)明确的有限空间重点整治事项,按照职责分工,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2.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识别,在上半年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完善安全管理台账。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摸清各分管领域内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础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账。
3.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培训,观看一遍安全科普和事故警示视频。
(二)深化自查自改和帮扶指导(9月30日前)
1.要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识别,更新完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要逐条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在上半年排查的基础上再组织自查自改,列出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建立隐患台账,摸清重大事故隐患底数,切实抓好整改。
3.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执法监管与指导服务并重,对重点单位开展帮扶,积极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帮助培养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明白人”,提升现场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精准执法(10月31日前)
1.各有关部门根据生产经营单位上报情况,组织力量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抽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格执行清单化管理,确保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五到位”,逐一挂单销号,形成闭环。
2.各有关部门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配合上级部门行动,围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执法案例。
(四)督导抽查(11月30日前)
1.配合市级督导抽查,各有关部门要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纳入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适时开展重点督查,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见效。
2. 配合区安委办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五)总结提升(12月31 日前)
各有关部门要对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找根源,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认真加以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并按要求12月16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化整治。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巩固上半年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纵深推进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工作。从一季度情况通报和阶段工作督导看,反映出有的部门、企业对有限空间场所和作业管理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意愿不强,专项整治不严不实。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近年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不断改进工作、强化措施,持续推动专项整治走深走实。
(二)全面深入摸排,消除漏洞盲区。从上半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看,不少部门和企业还存在有限空间摸排不全、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等问题。有的企业自身专业能力不足,主动辨识防控的意愿不强;有的专项整治“走过场”,对自身存在的有限空间视而不见,自查上报为零,也未被监管部门纳入涉有限空间企业监管台账。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当前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对有限空间摸底排查工作再动员、再部署,组织开展一轮全覆盖摸底,进一步摸清有限空间场所、人员、作业底数,分区分行业领域建立完善监管台账,严防失控漏管。
(三)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数字赋能。各有关部门要用好已建成的“厦门市安全生产智慧管理系统”有空间监管端和企业端(含移动端)信息化功能,落实季度性全面辨识机制,及时动态更新,指导、督促企业将《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台账》(附件2)内容录入“厦门市安全生产智慧管理系统”有限空间管理模块,切实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水平,实现统筹协调、分类管理。录入情况区安委办将进行抽查检查。
(四)严格监管执法,压实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推进精准检查,防止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要严厉打击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相关企业强化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严格外包队伍人员管理,加强警示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强化有限空间作业风险辨识与条件确认,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倒查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依法追究连带责任,落实“一案双罚”,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请各有关部门每周四上午12时前向街道安监站报送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附件1),每月27日前报送典型案例和月度整治进展情况总结;上半年组织摸排完善的《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台账》(附件2)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厦门市安全生产智慧管理系统”有限空间管理模块,于2025年9月29日前将台账(附件2)、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3)报街道安监站;同时按照省、市安委会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2025年12月17日前将总结报告报街道安监站。
附件:1.有限空间作业“一件事”全链条安全整治进展情况调度表
2.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台账
3.有限空间汇总表
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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