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908-01-02-2023-006
    • 备注/文号:同新美办〔2023〕68号
    • 发布机构:同安区人民政府新美街道办事处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0
    印发《关于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4-21 10:45

      各有关单位、部门、各村(居):

      现将《关于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0日

      关于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的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同安区委办公室、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同安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同委办发〔2021〕7号),强化森林生态保护和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涉林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按照《厦门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厦门市林长制工作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决定在我街道全面建立“林长+警长”工作机制,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知道,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得决策部署,在我街道建立实施“林长+警长”工作机制,为保护森林生态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二、组织体系

      街道林长体系,确定街道级警长由派出所领导担当;同安森林派出所作为协作单位联络部门,并指派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对接协调。

      三、警长职责

      负责履行林长制协作单位职责;落实林长制部门协作工作制度;完成林长办交办督办事项;定期召开“林长+警长”协作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涉林专项打击行动,保护林区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与稳定。

      四、协作机制

      (一)建立信息共享协作机制。街道林长办与派出所建立常态化的联勤协作机制,双方通过走访沟通、材料通报、数据查询等方式加强沟通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法律法规政策答询、工作动态交流等活动加强信息互通共享,提升林区打防管控能力。

      (二)建立林区治安协作机制。围绕构建平安林区目标,双方在开展森林防火、禁种铲毒、禁枪禁猎、林区维稳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联防联控、强化专业执法力量与群防群治力量建设,构建治安管理与行业管理协调一致、运行高效的林区安全保障体系。

      (三)建立涉林执法协作机制。针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形势特点,根据上级部署或双方协商,共同开展打击破坏涉林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相互配合,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30号)和《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1〕8号)精神,做好行刑衔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林长+警长”协作机制是公安机关积极响应中央和省、区、市党委和政府部署,街道级林长办和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主动作为,全力推动“林长+警长制”在公安机关建立落实,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对应街道级“林长”开展工作。

      (二)严格考核,强化督导。街道林长办要切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大对“林长+警长”制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力度,及时提炼和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要充分运用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确保警长制各项工作落地抓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街道林长办要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民的生态保护意识。在各街村的主要路口设立“林长+警长”公示牌,接受群众的监督各级“林长+警长”履职尽责,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的良好氛围。

      厦门市同安区新美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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