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207-01-03-2020-001
    • 发布机构: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1
    新民镇综合服务中心机构设置
    时间:2020-09-01 11:09

     

    新民镇综合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规格均为副科

    ()党建服务科

    综合协调中心日常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辖区基层党建、文明创建、人事、工资、文电、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信息等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

    ()民生事务科

    承担辖区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卫生健康、计生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日常运营和维护。

    ()经济服务科

    承担辖区财政经济、招商引资、旅游发展、统计、企业服务、农村经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镇、村、企业及社区统计台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各种制度,培训和指导集体经济财务管理人员。

    ()综治事务科

    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防台防汛、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司法所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和社区矫正等工作。做好日常防火巡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牵头辖区灭火救援演练。

    ()农业农村科

    承担辖区乡村振兴、宅基地审批、市政环卫、生态环保等技术性、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农机推广及农机产品质量保障、土肥种苗等涉农服务,负责农林害防护、林业工作、森林防火、水利设施日常巡查维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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