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207-11-01-2023-001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04
    关于印发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4-04 14:37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

      现将《新民街道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1日

      新民街道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推动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根据《厦门市同安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同消安委〔2022〕10号)和街道部署要求,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3年3月在全街道集中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全国、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环节,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根治隐患,抓实抓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塑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1.开展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仓储物流企业、工业园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组织对生产、存储可燃易燃物品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围绕生产车间、仓库、员工宿舍、厨房等重点部位,聚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防火分区、消防设施、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用火用电动焊、值班值守等重点环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建立并落实部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坚决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重点针对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进行全面检查,通过企业自查、属地排查、部门核查,逐家企业、逐栋厂房建立台账。要坚持分类施策,落实差异化监管,对违规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房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坚决予以清理拆除;对违规改变使用性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影响室内排烟、安全疏散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按要求整改;对分租、转租形成“厂中厂”,造成管理职责不清、消防管理措施落空的,要集中约谈出租方和承租方,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加强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进行政府挂牌督办,督促按期整改销案。

      2.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要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厦安办〔2022〕132号)、区消安办《关于印发同安区高层住宅建筑消防设施瘫痪集中整治方案通知》(厦同消安办〔2022〕27号)的要求,重点聚焦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设施检测维保质效低和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人员能力素质不足等“3个突出隐患”和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既有老旧高层商住混合体、老旧高层住宅、高层公共建筑等“3类重点对象”,落实好十项整治措施,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彻底整改消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村(居)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定完善的管控预案,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3.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要紧盯宾馆饭店、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文博单位、宗教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用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材料、占堵疏散通道、损坏停用消防设施等隐患问题,督促落实主体责任,采取严防严控措施。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达标创建“回头看”,督促餐饮商铺内的油烟管道建立并落实定期清洗制度。对工业用房、自建房改作的人员密集场所,要切实摸清底数,找准薄弱环节,厘清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严格准入门槛,建立长效机制,及时消除各类突出隐患问题。

      4.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按照区安委办《关于部署开展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厦同安办〔2022〕112号)要求,以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村(居)民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改风险突出的居民住宅电气线路火灾隐患,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电气线路连接是否达标;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对存在隐患的表外、表下线进行改造,配备电气安全和消防设施器材,有效遏制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5.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行业)性火灾隐患整治。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对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隐患台账,实施清单管理。各村(居)要因地制宜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严格执法,用足用好查处、挂牌等手段,坚决督促整改,防止遗患成灾。

      6.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要按照区消安委《关于印发同安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同消安委〔2022〕6号)要求,聚焦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条件弱、致灾医素多、火灾风险高、群众意识弱等问题,集中治理城中村的“三合一”场所、出租房、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电气、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电动自行车等问题隐患,夯实消防安全基础。要继续推动出租屋“保命墙”、逃生面罩、灭火器、智慧烟感配备安装工作,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形成街道有消安委和消防工作站、村(居)有消防工作室和微型消防站的组织架构,按照基层网格划分,发动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辖区内显见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二)全面加强重点环节消防安全管控

      7.重点加强电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管理。街道综合治理办安全组要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市安委会成员会议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加强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强化焊接与热切割等特殊工种管理,严格做好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从源头上防止火灾发生。要聚焦全链条安全管理,严格电气焊工操作资格监管,落实培训、考试、发证制度;严格要求严格用工管理,督促用工企业、施工单位落实持证上岗,严禁聘用“无证人员”进行电气焊作业;严格工具管理,探索推行焊机等实名制管理;要严格现场管理,督促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措施。严格依法查处,对无证操作、违规作业的,既要依法处罚违规操作人员,也要严格依法处罚用工企业、施工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相关人员资格,涉事企业纳入信用监管“黑名单”。

      8.持续深化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专项行动。要聚焦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建筑内、外消防安全“生命通道”,及时清理堵塞、占用的障碍物,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社会事务办、文化中心、消防工作站等部门和各村(居)要紧盯养老机构、学生宿舍、餐饮住宿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问题,开展联合排查,坚决清理拆除。确保紧急情况下安全顺利疏散,救护车、消防车等能够及时进入。综合治理办安全组、西柯派出所、村居建设办、城管执法中队等部门集中治理高层住宅、老旧小区消防车通道被私家车停放占用、设置障碍物等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实施综合监管,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

      9.加强易燃可燃装修材料和可燃物清理。要持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塑料仿真绿植等易燃装饰、夹芯彩钢板房违规住人、冷库违章喷涂保温材料等隐患问题,依法采取查封、关停等强制措施。要督促指导管理单位加强老旧小区等集中居住区域安全管理,组织清理公共区域易燃可燃物品,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严禁违规进入建筑内充电。要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街道消安委办要牵头开展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专项整治工作,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在网格排查的基础上,借助卫星成像、飞行器航拍等方式,摸清我街道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使用情况,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对未经消防验收、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芯材彩钢板搭建建筑的、违规使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聚氨酯材料作墙体保温层的,一律停业整顿;对使用彩钢板搭建的人员密集场所且有人员居住,夹芯材料低于A级要求的,一律实施临时查封,并责令改变用途,对无法改变用途的,必须拆除;对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一律依法拆除;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的彩钢板临时用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低于A级要求的,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库房、员工宿舍违规采用易燃可燃芯材彩钢板搭建、分隔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责令立即消除隐患或者予以临时查封。

      10.强化基层末端消防监管。要着力加强村居消防工作室的能力建设,发动村(居)两委、综合治理办安全组、专职消防队、村(居)微型消防站、西柯派出所、综治网格等基层力量,按照基层消防“5+3”必查要求(5个检查重点:“三合一”场所、弱势群体、火源、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3项“保命”措施:畅通疏散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逃生面罩)真正动起来,一家家排查、一家家建档、一家家整治、一家家验收。推广使用网格通消防安全“五加三”必查模块录入隐患,开展整改复查,形成工作闭环。

      (三)聚焦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

      11.聚焦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风险。各村(居)要落实属地管理,督促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微型消防站等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强化民宿(农家乐)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培养安全管理“明白人”,建立标准化、常态化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提升自我管理水平。

      12.聚焦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要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厦安办〔2021〕49号)、《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闽安委〔2022〕30号)、《厦门市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厦委办〔2022〕21号)要求,抓住生产、销售、电池改装、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关键环节,进行全链条管控和系统性治理。要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联合执法,打击违法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行为。要组织摸底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充电点情况,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要加强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电动自行车使用较多的外卖等即时配送属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层网格要加强住宅小区(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

      (四)扎实做好重点节点和场所消防安全保卫

      13.落实单位场所火灾防控责任措施。要推行专家检查,紧盯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涉疫场所,精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指导,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有效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强化科技应用,推动加强物联网监测、电气火灾监控、可燃气体监测等信息化手段运用,进一步完善火灾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早发现早处置能力。要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发动各村(居)、西柯派出所、综合治理办安全组、基层网格等力量,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检查,坚决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住人等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社会单位提升消防“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压实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风险自知、隐患自查、问题自改。

      14.落实重要节点重大节日管控措施。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日,全国两会、全省两会、全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组织对节庆活动场所、旅游景区、民宿客栈、仓储物流等人流物流集中场所开展检查,紧盯用火用电等关键环节,规范活动现场临时布展、设施搭建,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适时组织前置应急力量,开展流动式巡防和蹲点式驻守,确保绝对安全。

      (五)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

      15.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全生命周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持续开展“消防公益说”“全民学消防”“消防志愿行”“消防大体验”等消防宣传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养。要督促指导行业系统和社会单位组织全员消防疏散演练,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消防志愿者等公众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电气取暖、燃气安全等靶向宣传。要利用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开设冬春火灾防控专栏,以网络直播、短视频、微联动等形式,引导公众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期间,要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协调通过城市大屏、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宣传栏等载体发布消防公益广告,推动移动通信运营商发送消防提示短信,营造“全民消防”浓厚氛围。各村(居)要发挥消防宣传小分队作用,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党政领导干部、具体从事消防工作的基层网格力量开展宣传教育培训。要推动在各类科普教育馆增加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16.扩大警示宣传和隐患曝光。要发挥舆论监督和警示宣传作用,组织新闻媒体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公布当地典型火灾事故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重点搜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火灾案例、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靶向制作火灾案例和科普短视频、海报等宣传素材,宣讲法律责任、事故代价,通过媒体舆论监督和引导,让群众明教训、知敬畏、受触动。要联合各类媒体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曝光,剖析危害后果,净化消防安全环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

      (六)充分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7.做好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准备。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等事故特点,要开展研判会商,强化预警监测,实现信息共享。要组织水务集团对辖区市政消防水源开展一次普查,落实维护保养措施。各村(居)要督促高层建筑管理单位要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测试检修,保证消防设施供水安全。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修订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积极联合多部门开展针对性演练,强化应急联动。要根据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日特点,盯牢烟花燃放、祭祀祈福、商业促销、展会展览等重点环节,合理安排执勤力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和重点区域的现场执勤,必要时前置备勤力量,实施现场监护。

      18.加强熟悉演练和夜巡工作。消防工作站及多种形式力量要加强冬季练兵工作,针对高层、地下、厂房仓库等场所开展实地熟悉、桌面推演、实装演练。消防工作站组织微型消防站对全街道住宅小区开展夜巡工作,同时邀请社区或村“两委”工作人员一同开展夜巡工作,核查消防车通道是否存在占用、堵塞,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被占用,小区内室内外消火栓是否有水,水泵接合器是否好用,以及其他影响灭火救援的问题;抽查居民楼疏散楼梯间或安全出口是否被占用、堵塞,是否有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其它显见性火灾隐患,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及时反馈给属地随行工作人员督促整改,推动住宅小区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提升住宅小区灭火救援条件。

      三、工作安排

      (一)部署发动(2022年12月28日前)。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有关部门按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研究,广泛动员部署,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3月1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定期研判风险,分析通报问题,研究推进举措,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其中,部分工作时间节点如下:

      12月底前,街道消安委办要牵头制定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村(居)要成立消防工作室,100%的村(居)有人员实名注册账号并开通,并实际运用消防“五加三”必查模块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工作进行数据录入;要形成电气火灾隐患清单,制定改造计划。餐饮商铺内的油烟管道建立并落实定期清洗制度;100%居民住宅区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

      2023年1月底前,各村(居)要建立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的底数和隐患清单;全街道老旧高层住宅结合实际逐栋明确“楼长”,负责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提示。

      2月底前,微型消防站要参照市消安委《厦门市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厦消安委〔2022〕6号)开展装备器材提升工作,配备针对狭小道路和水源匮乏等特点的小型车辆和灭火器材。

      3月底前,同一建筑容纳30人以上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员工集体宿舍要形成整改清单,针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落实整改责任人、计划、措施和经费,持续跟踪坚决整治风险隐患;全街道高层建筑要逐栋完成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切实摸清风险问题,形成高层建筑总体情况。

      (三)总结验收(2023年3月16日至31日)。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责任,充分利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成效,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街道消安委会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坚持精准施策。各村(居)要专题研判一次本地区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分地区、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原则,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各社会单位要开展火灾风险自知自查自改,公开作出消防安全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责任落实。

      (三)加大督导考核。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是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推动或落实不力的,要及时通报督办;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线上督查等形式,加强系统性分析,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发生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要组织开展延伸调查,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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