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5207-11-01-2023-003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04
    关于印发《新民街道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4-04 14:43

      各村(居)、各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及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通知要求,为统筹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新风尚,落实安全保障工作,现将《新民街道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新民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14日

     

      新民街道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今年4月份,将迎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恢复常态化后的第一个清明节,根据预判将出现近四年来祭扫人流、车流高峰。为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倡导移风易俗,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根据我街道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目标,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近年来国家生态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成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倡导移风易俗和新型祭扫方式,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二、工作内容

      成立新民街道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社建办(社会事业),统筹协调指挥全街清明祭扫工作。民政、宣传、派出所、安监、农业农村、消防、市场监管、环保、城市管理等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建立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快速反应、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落实清明期间各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工作专班,压紧压实责任

      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组长的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祭扫安全专项检查,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对农村公益性骨灰室及历史埋葬点,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安全管理、火灾防控、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向街道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加大排查力度,防范安全隐患

      各村(居)要强化安全意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提前开展风险评估,排查安全隐患,及时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着重对防踩踏、防火灾、防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实施动态管控。各祭扫场所骨灰存放室、集中焚烧区、祭拜处、油料存放库、消防通道等场所要重点检查。积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居)在景区、林区入口、农田与林地交界处及村(居)清明祭祀扫墓主要入口等重点部位设立检查点,严禁群众携带火源火种进山入林。

      为统一协调清明期间两园祭扫安全工作,区级部门提前确定交通疏导路线、协调公交公司在两园片区的轻工食品园BRT站设立免费公交接驳点,各村(居)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出行。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各村(居)应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推动移风易俗改革,倡导文明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推广“云祭园”网络祭扫、代客祭扫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人数及祭扫活动聚集安全风险。引导群众采用文明绿色祭扫方式,坚决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要坚持以生态文明低碳为导向,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积极推行文明低碳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推广骨灰存放、树葬、花葬、海葬等安葬方式,倡导骨灰生态化处理,推进殡葬改革进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3日—3月31日)

      各村(居)制定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成立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召开2023年清明节祭扫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清明祭扫工作,推广殡葬移风易俗。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4月9日)

      各村(居)、有关部门全力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服务、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启动清明节应急值班值守工作,3月31日前,各村(居)将清明工作值班表(4月1日至4月9日)报街道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4月10日)

      各村(居)做好清明节工作总结,于4月9日前上报街道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新民街道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2023年清明期间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附件1

      新民街道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蔡阿芬(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陈明耀(党工委统战委员、人武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各包村领导

      成  员:纪志全(社建办社会事业负责人)

      林德意(安监站、环保站负责人)

      吴福森(新民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洪辉晓(新民派出所副所长)

      陈江达(新民执法中队队长)

      郭  倩(党政办负责人)

      王灯照(农业农村科负责人)

      彭  宇(宣传办负责人)

      郑福贵(新民消防负责人)

      徐芳艇(乌涂社区书记)

      张志向(西塘社区书记)

      邵合益(柑岭村书记)

      邵  完(湖柑村书记)

      吴佳贤(洋厝埔村书记)

      洪嘉豪(西山村书记)

      叶水滨(蔡宅村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清明祭扫工作办”),挂靠社建办(社会事业),办公室主任由纪志全兼任。

     

     附件2

      2023年清明期间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为做好今年清明节群众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根据民政部和省、区、市有关通知文件要求,建立由街道办事处牵头,民政、宣传、派出所、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安监、农业农村、消防、环保等部门密切配合的应急处置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做到处置及时、措施有效。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明确如下:

      1.宣传办:按照民政部和省、区、市关于清明节祭扫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以平安清明为目标,大力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全面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和惠民殡葬举措。配合有关部门大力宣传殡葬和森林防火等有关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采取植树、献花等健康环保的祭扫形式,营造清明节文明低碳祭扫的良好舆论氛围,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扫陋习,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积极宣传节地生态安葬。

      2.社建办(社会事业):指导各村(居)立即对墓陵园、骨灰室等祭祀场所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协调新民派出所、新民市场监督管理所、新民执法中队、环保站、农业农村科、消防等部门,共同做好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

      3.新民派出所:制定疏导方案,认真做好车流量和人流量疏导工作,保障祭扫场所及周边的交通畅通,重点防范拥堵踩踏事件,并协助村(居)维持秩序,及时处置治安案件。

      4.安监站、消防和农业农村科:要组织开展森林等地防火安全检查,加大巡查密度,严格管理野外用火,宣传防火知识,及时发布火险和火灾信息,发现火灾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

      5.新民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管理,对丧事用品市场集中进行清理整顿,取缔非法生产、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店摊点,及时销毁封建迷信的殡葬用品,进一步净化丧葬活动社会环境。

      6.环保站:要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各祭扫点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排查环境污染隐患,加大祭扫点环境监管力度,倡导市民文明祭祀,不燃放鞭炮、不烧纸钱,及时上报查办各类污染举报投诉。

      7.新民执法中队:要依法查处流动商贩非法销售殡葬用品和纠正群众随意焚烧祭祀物品的行为。

      8.各村(居):负责辖区内骨灰室的祭扫管理和零星散墓的防火安全工作;加强村(居)骨灰室管理,加强巡查工作,禁止存放在骨灰室的骨灰外流和二重葬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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