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新民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同安区新民大道1800号新民镇人民政府;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1117;传真:0592-7360265;电子邮箱:taxmz@xmta.gov.cn)。
(一)公开数量及主要内容
我镇对2020年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新增主动公开的信息共25条,其中,机构成立与调整7条;为民办实事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1条,科教文体卫生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9条。
(二)认真学习,严格对标,抓好政务公开规范化。
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严格对照标准,做好日常信息公开事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区政务事务中心的指导下,对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及联系方式等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完善并主动公开,让广大群众市民进一步了解我局机构职能设置和领导分工,提高便民服务质效。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领导分工、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机构职能文件;基础设施建设、劳动保障和成人教育工作等惠民惠农文件;民政低保、优抚、救助、慰问资金发放情况;财政收支信息、宅基地审批、计生奖励扶助统计表等;以及安全生产、社区建设与管理等相关规定。
(四)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
一是进一步对公开栏进行改进,现公开时间快,可以按月更
新甚至即时更新,信息容量更大,公开更灵活,不拘泥于划定的分类区域,可按需要划分区域,提高利用率,减少经费支出。二是强化网络公开,尽量将电子版信息及时公布到相关页面,进一步加强新民镇的页面建设,规范公开内容、类别和索引方式,调整充实公开内容,并提供网上申请公开渠道和政民互动渠道,及时答疑解惑。三是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我镇全面推进“村务通APP的普及和使用,提高村务公开事项的普及度和便捷性”。四是注重公开内容的隐私保护,对于公开内容中存在的普通群众隐私信息(如电话号码、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账户等)进行屏蔽处理。
(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过程中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组织进行社会评议。
社会评议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1、邀请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召开座谈会、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评议。2、通过意见箱向社会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六)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情节轻微,影响较小的,对直接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并期限改正。
2、影响较大,造成一定损失的,对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取消其年被评优资格。
3、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除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外,对责任人将按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上述所称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是指被新闻媒体曝光、上级通报批评、形成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形成行政复议案件并被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或责令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形成行政诉讼案件并败诉、形成国家赔偿案件以及对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活动造成实质性损害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2 |
32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684724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健全配套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有待更进一步的规范和界定。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电子政务相结合,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公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健全公众沟通互动平台,便于公众查询,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我镇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努力规范工作流程,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同时,强化检查督办,保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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