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7-12 08:30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新民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同安区新民大道1800号新民镇人民政府;邮编:361100;电话:0592-7021117;传真:0592-7360265;电子邮箱:taxmz@xmta.gov.cn)。

      (一)主动公开

      我镇对2021年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全年新增主动公开的信息共22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其他类信息9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

      (二)依申请公开

      收到依申请公开信函申请数15件,同意答复数14件,占93.3%,告知补正数1件,占6.7%。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规划、扶贫教育等。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分管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真正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领导保障。同时,按照工作分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了共同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合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进一步对公开栏进行改进,现公开时间快,可以按月更新,甚至即时更新,信息容量更大,公开更灵活,不拘泥于划定的分类区域,可按需要划分区域,提高利用率,减少经费支出。二是强化网络公开,尽量将电子版信息及时公布到相关页面,进一步加强新民镇的页面建设,规范公开内容、类别和索引方式,调整充实公开内容,并提供网上申请公开渠道和政民互动渠道,及时答疑解惑。三是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我镇全面推进“村务通APP的普及和使用,提高村务公开事项的普及度和便捷性”。四是注重公开内容的隐私保护,对于公开内容中存在的普通群众隐私信息(如电话号码、家庭住址、身份证号、账户等)进行屏蔽处理。 

      (五)监督保障

      我镇依托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落实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整改,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1年全镇没有出现责任追究,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

      0

      0

      0

      0

      0

      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不够紧密。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我镇将继续探索创新政务公开举措,加强公开平台规范范建设,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搞好政府信息公开评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镇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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