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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0 21:03 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20〕26号)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20〕67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严格落实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确保政务公开更加全面更加规范

  (一)梳理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各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要求,认真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公布的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生态环境、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卫生健康、市政服务26个国家试点领域的标准指引,于2020年8月20日前出台相应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2021年底前编制完成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后,全区各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进出台相应落实意见。(责任单位:区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二)编制好公开事项目录。区政府办、政务事务中心和各镇(街)要对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明确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于2020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2020年11月10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并对照其他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意见,于2021年底前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各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省、市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确保公开工作上下衔接,有效落实。(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事务中心,各镇<街>,区直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

  二、大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确保政务公开更加智慧更加便捷

  (一)建设好政府网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的有关要求,统筹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第三方平台公众号、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平台建设和数据互联共享。逐项对照编制完成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一步建设完善区政府门户网站这一原有公开平台,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开设专题专栏集中发布应公开事项,确保目录中所有主动公开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借助“闽政通”全省一体化掌上便民服务平台和“i厦门”等政务平台,提升“政企直通车”服务企业效能,努力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在区档案馆、图书馆、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建设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线下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责任单位:区政务事务中心、行政审批管理局,各镇<街>,区档案馆、区图书馆)

  (二)发展好新媒体。各单位要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制度,避免“一哄而上、只开设不运维”,坚决杜绝“僵尸”“睡眠”账号。要严格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确保运转有序、安全可控。要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突出“政务”定位,重点推送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统一信息来源,统一发布口径,构建整体联动、集体发声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实现信息同源、分发同时、资源同享、服务同根。区政务事务中心要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发现的假冒政务新媒体,要求第三方平台立即关停并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责任单位:区政务事务中心,各镇<街>,区直各有关单位)

  三、科学规范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务公开更加有序更加高效

  (一)加强管理。严格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应公开尽公开。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定期抽查,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规范政府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处理相关流程,加强“全周期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文件起草时明确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有关单位)

  (二)完善流程。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线上系统、电话咨询、邮箱信件、当面申请等受理渠道,通过宣传版面及台卡等形式,广泛宣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式。编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图,完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工作环节,规范答复口径,推行答复标准文本,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有关单位)

  (三)创新方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和“解读是常态、不解读是例外,发布与解读同步”原则,坚持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和简明问答、案例说明、图表图解、 “明白卡”、“一封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有效提高解读质量。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释放更多积极信号,有效提振市场信心。围绕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时发布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等相关政策信息,加大为企业纾困、激发市场活力等政策的公开力度,确保政策和资金流向、使用公开透明,真正直达基层、直达企业、直达民生。注重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针对企业和群众关切,积极开展解疑释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有关单位)

  (四)推动延伸。基层政府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推进决议、实施结果“两公开”规范发展。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对指引中公开层级明确为“村、居”级的事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村级财务应当每月公开,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鼓励村(居)民委员会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系列特色活动,探索适合本地的村(居)务公开新路径,打通公开工作“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有关单位)

  四、不断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更加有力更加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各镇(街)要按照各自职责任务,加强督促指导,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抓好贯彻落实。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经费保障。要建立完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与宣传、网信、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融媒体中心等单位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责任单位:各镇<街>,区直各有关单位)

  (二)强化队伍建设。要及时组建工作小组,细化工作方案,把政务公开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基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内容。要进一步强化各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机构和人员,组织学习交流,准确把握政策精神,有序有效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各镇<街>,区直各有关单位)

  (三)强化督查考核。区政府办公室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政策解读、公开电话(信箱)办理、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情况纳入区政府对各部门、镇(街)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通报。(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事务中心、各镇(街),区直各有关单位)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