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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1 年度)
单 位 名 称 |
厦门市同安区大同中心小学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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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厦门市同安区大同中心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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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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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育新路2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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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卓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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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8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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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全额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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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厦门市同安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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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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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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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2.67 |
2003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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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厦门市同安区大同中心小学.公益 |
从业人数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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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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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依法依规办学行为 2021年度,我单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依法依规办学行为,履行教育承诺,贯彻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德立校,在深化教育改革实践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逐步凸显学校的办学特色。 二、按照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围绕“传承中创新”的教育目标,开展了以下的教育教学活动: (一)规范办学,促进教育公平 2021年度,在学位紧张的情况下,我校克服困难,顺利完成一年级的招生工作,含田洋、东宅、康浔三所完小共招生710名,并在上级部门的现场监督下,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均衡分班;毕业生数613名,录取率100%;学区在校生数达3871名,共81个班,无特色班级。 (二)德育活动彰显特色 学校德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狠抓常规,规范发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将“新时代好少年 红心向党”主题教育读书活动作为立德树人工作的重要抓手和特色品牌,引导学生知行合一,争做“美德少年”“新时代好少年”,我校被授予2021年“新时代好少年.红心向党”主题教育读书活动市级先进集体。洪泽发同学被评为市级“读书之星”;四年九班被评市级读书活动“先进班集体”;许黎黎老师在市“红心向党”主题班会比赛中获一等奖;洪泽发、李依容、陈刘韵同学在朗诵比赛中获省三等奖。陈蔚然等5名同学获市征文比赛一等奖、李浩宁等5名同学荣获二等奖、纪奕等9名同学荣获三等奖。开展丰富多彩的美育实践活动,开展了“我是红领巾”、“我是小红军”网络知识竞答; “2021年大同中心小学弘墨少年”可爱生肖比赛; “大同中心小学2021年“苏颂家训”书法赛等活动。 (三)落实“双减”政策 根据市、区教育局的“双减”工作会精神,教导科细化部署我校“双减”工作方案,落实小学生“五项管理”。科学合理,提升作业设计质量。科学合理地布置适量的、富有启发性、层次性、差异性的课后作业。积极推广校本作业,充分调动教研组、备课组力量,重新命制、不断修订各学科校本作业,努力使校本作业达到最优化。组织和指导各学科教研组、备课组开展专题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作业设计质量与实施效果。 (四)做好教师校际交流 为了做好校际交流工作,我校先对全学区教师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重点调查教师的年龄、进入本校的时间、学科、职称聘任情况等,在此基础上筛选出45周岁以下的老师,将学科教师和中层干部两个系列分别按照连续工作年限和年龄大小进行排序,并公示《符合交际交流条件的教师名册》,接受教师的主动申请。从而确定每年外出进行校际交流教师名单。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际交流的实施意见(试行)》(厦教人〔2014〕24号)、《关于中小学教师校际交流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试行)》 (同教〔2015〕110号)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选派4名符合校际交流条件的老师分别到同安大同第二中心小学、田洋小学、康浔小学参加校际交流。 三、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针对学校校园文化氛围布置不浓的现状,学校以“苏颂文化”为主线,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同时继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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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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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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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填表人: 郑炳烽 联系电话:15859222837 报送日期:2022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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