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4年6月3日起对祥平街道(含所属11个村居)、祥和街道(含所属8个村居)、新民街道(含所属7个村居)、新美街道(含所属9个村居)开展巡察,时间45个工作日左右。日前,两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组 别 |
巡察一组 |
巡察二组 |
被巡察单位 |
祥平街道(含所属11个村居) 祥和街道(含所属8个村居) |
新民街道(含所属7个村居) 新美街道(含所属9个村居) |
巡察组负责人 |
组 长:杨天平 副组长:王向阳、胡捍东 |
组 长:方 翊 副组长:陈建伟、邵朝辉 |
值班电话 |
17750017201 (工作日8:00-18:00) |
17750017202 (工作日8:00-18:00) |
来信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000322号邮政信箱 邮编:361100 |
福建省厦门市000323号邮政信箱 邮编:361100 |
信访受理范围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
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开展工作情况的监督,监督电话:0592-7022982(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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