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共厦门市同安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相关规定和部署要求,经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26日起对区委统战部开展常规巡察,对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祥平街道、洪塘镇、莲花镇、厦门同安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巡察“回头看”。日前,两个巡察组已进驻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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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别 |
巡察一组 |
巡察二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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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巡察单位 |
区委统战部 祥平街道、莲花镇 |
区住建和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洪塘镇、厦门同安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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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负责人 |
组 长:杨天平 副组长:吕沛忻 |
组 长:林拥护 副组长:陈建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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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时间 |
35个工作日左右 |
35个工作日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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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电话 |
17750017201 (工作日8:30-18:00) |
17750017202 (工作日8: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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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000322号邮政 信箱,邮编:361100 |
福建省厦门市000323号邮政 信箱,邮编:36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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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受理范围 |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察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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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巡察组开展工作情况的监督,监督电话:0592-7022982(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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