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一次性缴费标准

文章来源:同安区人社局 日期:2023-09-11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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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关经办事项的通知》(厦人社﹝2022﹞291号)有关规定,一次性缴费统一标准为57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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