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养老机构:
现将《厦门市同安区养老机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同安区民政局
2025年8月20日
厦门市同安区养老机构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建立健全养老领域防汛防台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充分考虑老年人特点,规范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响应程序,提高民政部门和养老服务机构风险防范能力,最大程度避免和减少暴雨、台风等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二、编制依据
依据《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厦门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厦门市同安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厦门市同安区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厦门市同安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厦门市同安区养老机构有关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二)养老机构实行院长负责制。
(三)养老服务机构(含养老院、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助餐服务站点、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场所)纳入属地镇(街)应急预案统一管理,重点老年人群体纳入镇(街)应急预案转移范围。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同安区养老机构防汛防台应急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安全检查组(应急机动组)和抢险救灾组。当启动台风灾害或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后,各组相应开始运转。
一、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
(一)指挥部组成
总 指 挥: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
副总指挥:由区民政局分管养老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成 员:由各镇(街)分管领导、区民政局科室负责人、辖区内各养老机构(院)长或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监督全区6家养老机构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指导、监督各养老机构做好相关院舍的维修和加固;组织做好防汛防台风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进行防汛防台风知识的宣传工作;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指令组织养老机构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
二、指挥部各组构成人员及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组长由民政局综合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该科室成员组成,核心职能是协调沟通和资源调度。
主要职责:负责上传下达、协调跟踪市民政局或区防指的各项防御工作;做好应急响应值班值守的综合管理,及时传达领导指示、批示和汛情快报;及时整理上报防御情况汇报等材料;及时收集各养老服务机构防御工作信息和抢险救灾动态,做好灾情统计,编写工作简报;根据指挥部指令,协调跨部门资源(交通、卫健、应急)支援养老机构转移安置和医疗救助。
(二)安全检查组(应急机动组):组长由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该科室成员和安全专家组成,核心职能是风险监测和动态研判。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做好各养老机构的防汛防台风安全指导检查工作。承担指挥部指派应急机动任务,督促检查养老机构人员、值班员和应急分队坚守岗位以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情况;监督检查救灾资金、物资到位情况。
(三)抢险救灾组:养老服务机构抢险救灾工作纳入各镇(街)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由各镇(街)民生事务办(社会事务科)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养老机构(院)长或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组内应包含具备基础医疗、急救知识的人员。核心职能是转移安置。
主要职责:负责协助养老机构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灾、遇险伤病人员救治处理;负责灾后消杀防疫等,负责指导、协调、必要时直接支援养老机构进行安全、有序、高效的老人转移安置,特别关注失能、半失能和危重老人。
第三章 防汛防台风各阶段主要工作
一、汛期来临前
(一)区民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预案,做好防汛防台风演练,加强防汛防台风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物资采购和储备。抽查检查养老院值班值守情况。
(二)各镇(街)要加强对位于河道边、山脚、低洼易涝或临近山体、边坡、挡土墙、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养老服务机构的排查监测工作,及时研判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并按程序上报。
二、Ⅳ级应急响应
综合协调组接到区防汛办启动防御台风或暴雨洪水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及时向副总指挥报告。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成员密切关注台风、天气动向,安全检查组确认养老服务机构防洪防台风物资,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三、Ⅲ级应急响应
(一)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接到区防汛办启动防御台风或暴雨洪水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及时向副总指挥报告。及时检查本级手电、雨衣和雨鞋等抢险救灾物资准备、完好情况。必要时,安全检查组向养老机构转发区防指的通知、通报等,要求养老机构加强领导带班和养老院24小时值班,充实值班、巡查力量,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二)安全检查组(应急机动组)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向各镇(街)、养老机构通报有关台风、暴雨信息,督促加强房屋及附属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并组织巡查,保持与区防指、市民政局和各级养老服务机构通信畅通。
四、Ⅱ级应急响应
(一)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接到区防汛办启动防御台风或暴雨洪水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及时向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进一步加强应急值守。根据总指挥的指示召开防洪防台风紧急会议,传达区防指的要求、市区领导重要讲话精神等,对民政系统防洪防台风工作进行紧急动员、部署。
(二)安全检查组(应急机动组)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向各镇(街)、养老机构通报有关台风、暴雨信息,督促加强房屋及附属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并组织巡查,保持与区防指、市民政局和各级养老服务机构通信畅通。
(三)抢险救灾组深入各养老机构,检查、指导防洪防台风准备工作。
五、Ⅰ级应急响应
(一)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接到区防汛办启动防御台风或暴雨洪水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立即向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全面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安排一名领导在岗带班。
(二)安全检查组(应急机动组)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向各镇(街)、养老机构通报有关台风、暴雨信息,督促加强房屋及附属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并组织巡查,保持与区防指、市民政局和各级养老服务机构通信畅通。
(三)区防指会商研判有超强台风影响或登录我市时,安全检查组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向各镇(街)、养老机构通报有关台风、暴雨信息,督促各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和防洪防台风责任人到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
(四)当养老机构发生重大险情和灾害时,抢险救灾组根据指挥部的命令,到一线协助养老机构抢险救灾、组织老人及工作人员紧急安全转移并做好基本生活保障。
六、台风灾害和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结束
(一)综合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接到区防指结束防御台风应急响应的通知或结束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的通知后,向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报告。根据总指挥的指示,通过区民政局短信、微信平台向指挥部成员、各养老机构领导通报台风灾害或防御暴雨洪水应急响应结束信息。
(二)指挥部适时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及时收集汇总各养老机构抗灾救灾工作情况,将民政系统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速上报区防指。
(三)指导督促养老机构成灾情数据的审核、汇总工作,填写统计表上报区防指。指导各受灾养老机构做好受灾房屋统计、核定,并建立受灾养老机构和恢复修建台账,配合受灾养老机构制定受灾房屋修建计划。
第四章 附则
本预案于2025年8月20日修订,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同安区民政局防汛防台风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
各养老机构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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