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安区村级计生队伍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4-09-11 17:06
字体显示:[ ||]

  一、背景

  根据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贯彻落实《厦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试行办法》的通知要求,需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因为2022年12月印发的《同安区城乡社区各类协管员整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同民〔2022〕75号)要求对村级计生管理员等12类岗位人员清退,职责并入网格员职责,2023年3月31日工作任务已完成。由我局起草、区政府办2005年6月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安区村级计生队伍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同政办〔2005〕59号)中村级计生队伍为村级计生管理员,所以该文件已无继续实施必要,需予以废止。

  二、主要内容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安区村级计生队伍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同政办〔2005〕59号)自2024年9月4日予以废止。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厦门市同安区卫生健康局卫管科0592-7894776

附件下载: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