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积极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减负,根据“留厦过年·同福同安”政策规定,现将我区零售业企业可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条款
2021年零售额1亿元(含)以上的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按1月31日至2月6日期间在岗的非厦门市户籍员工人数,2022年1-3月零售额同比增长25%(含)以上的补贴1000元/人,同比增长25%-15%(含)的补贴800元/人,同比增长15%-10%(含)的补贴600元/人。
二、申请对象
申请政策条款的企业必须工商注册和税收关系均在同安区并纳入区统计局一套表统计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的限上零售业企业。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截止至2022年4月15日
四、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一份需保证真实合法,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后加盖企业公章。
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2年春节期间留厦员工补贴申报表(附件1)
2、员工医社保缴纳证明
3、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诚信承诺书(附件2)
5、员工授权委托书(附件3)
6、统计局企业一套表2021年年度报表及2022年3月月度报表
7、营业执照
五、注意事项
上述书面证明材料均需企业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纸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主体责任,并保证与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六、受理方式及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相关的申请材料于2022年4月15日前报送区工信局。
七、受理联系人及地址
区工信局:郑璐颖,联系电话:7558968
地址:同安区祥平街道银湖里71号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室。
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