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同安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助力旅游住宿业纾困减负增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同文旅〔2022〕39号,第三方机构(厦门红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酒店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厦门红大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核报告,现拟对一批补助(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联系电话:0592-7311185 (8:00-18:00)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6日-2022年12月 13日
附件: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7月1日至9月30日限额以上酒店住有补贴明细表
厦门市同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