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企业发展,根据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同安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工业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同工信〔2022〕13号),工业企业用电补贴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和补贴标准
对年度产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且年度单位产值耗电量同比下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同比新增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5元的电费补贴。单家企业每年获得的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金额核定数为1万元以下的,不予安排补助。
二、申报材料
1. 同安区工业企业用电补贴申报表一式两份;
2. 统计一套表《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B204-1表);
3. 完税证明(入库期2022.1.1-2022.12.31);
4. 工业企业本年度及上一年度用电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和用电清单(需有国网盖章);
备注:请提交的纸质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发票复印件要确保数据清晰
三、申报及审批流程
1.申报对象于2023年4月21日前向属地镇(街)申报,逾期不予以受理。
2、区工信局会同属地镇(街)审核确定补助金额后拨付补助款。企业扶持资金由属地镇(街)兑现,其中区直属重点企业由区工信局兑现。
3、申报联系方式:
大同街道联系人:陈聪评 联系方式:7775533
祥平街道联系人:柯桂莲 联系方式:7905123
祥和街道联系人:李密娘 联系方式:7779566
新民街道联系人:林育铮 联系方式:7123628
新美街道联系人:庄晓玲 联系方式:7109882
西柯街道联系人:柯枭雄 联系方式:7112448
美林街道联系人:郭芳芳 联系方式:7181292
洪塘镇联系人:陈楷 联系方式:7250863
五显镇联系人:叶浩波 联系方式:7020731
莲花镇联系人:林晓宜 联系方式:7050890
汀溪镇联系人:林婷婷 联系方式:7150898
工信局联系人:叶凯鹏 联系方式:7218266
四、其他事项
(一)本措施扶持对象为工商注册地和税收归属地均在同安辖区内,并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
(二)企业同一项目同时符合区级其它扶持措施的,可择优但不重复或交叉享受,且当年企业所享受的各项扶持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当年度区级税收贡献部分。
(三)本措施由区工信局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同安区工业企业用电补贴申报表
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