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2021届《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实施意见>》(厦同委办〔2021〕17号)等要求,计划开展美林街道城市社区“两委”班子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本街道城市社区“两委”委员人选3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过硬。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品行过硬。遵守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为人正派、品行端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乐于奉献,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高、口碑好。
3.能力过硬。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作风过硬。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服务意识和担当精神,面对基层治理中的复杂问题,能够运用综合思维创造性开展工作。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同安区美林街道现任市、区统一招聘的非公党建指导员、非“两委”成员的一般专职社区工作者、其他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站其他工作人员、网格员),且入职满3年及以上(2022年2月28日以前入职)。
2.男性年龄45周岁(含)以下,即198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40周岁(含)以下,即1985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的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均为合格(含)及以上。
(三)不符合的情形
1.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妄议中央、贯彻不力,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立场不稳的,政治上的“两面人”。
2.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或者近5年内因聚众赌博、扰乱公共秩序等被处以行政拘留,或有涉黄涉毒等行为被处理。
4.非法煽动、组织、参与以信访为名的聚集滋事,或长期缠访闹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5.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6.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7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汛防台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
8.存在拉票贿选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利用各种方式操纵、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
9.因个人问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或有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
10.本届任期内考核被评为不合格、连续6个月以上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职务、近3年民主评议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三、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8日(共5天,法定上班时间),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遴选资格。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对象填写《美林街道2025年度城市社区“两委”委员人选遴选报名表》,并如实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任职材料、年度考核、获奖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供核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纸质交至街道党建办公室721汇总(咨询电话:7115602)。
3.街道审核。街道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二)组织面试
1.面试
本次考务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负责。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7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
2.加分对象
符合以下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享受加分待遇:
(1)2020年以来,个人任职期间获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表彰的,加1分;获得区委、区政府表彰的,被推选为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加1.5分;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被推选为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加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被推选为省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加2.5分;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3分。受多次表彰的,以及被推选为多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以最高层次表彰或代表、委员的得分为准,一次计值加分,多次、多项荣誉的不予累计(以上表彰和荣誉均以个人计算)。
(2)任职近五年内(即2020年至2024年),个人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加1分,累计不超过3分。
说明:以上2个加分项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报名时,需同时提交获表彰文件(表彰以报名前取得相关证书、红头文件为准)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加分。综合成绩按规定进行公布。
说明: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必要时可增加小数点位数)。对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
(三)资格联审
街道遴选工作小组对面试合格的人选进行初步审查后,报区委社会工作部组织进行区级资格联审,明确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审查结论。对不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核
经资格联审合格的综合成绩前三名人选作为考核对象。由街道遴选工作小组组织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进行考核。
1.民主评议
由所在单位组织召开各类代表会议,组织人员对被考核人进行民主评议,参加人员要熟悉考核对象,包括街道挂钩村(社区)领导和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和网格员、村(社区)党员代表、村(社区)居民代表、老年人协会代表等。民主评议结果作为组织考核的重要依据。
2.组织谈话
由考核组分别找有关人员进行谈话,全面了解被考核人综合表现情况。谈话对象要熟悉考核对象,为街道挂钩村(社区)领导和干部、村(社区)“两委”成员和网格员、村(社区)党员代表、村(社区)居民代表和老年人协会代表等。
3.汇总结果
考核组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以及组织谈话情况,并综合被考核人的日常考评、专项督查、年终考核、所受奖惩等,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五)初步人选公示
街道遴选工作小组综合面试、资格联审、考核、公示等情况,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发现有问题的,按程序依次递补。
(六)报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
对经初步遴选符合条件的人选,经街道党工委会研究确认后,报区委社会工作部备案。
五、其他事项
1.确定的人选职位安排均需服从街道统一调剂。
2.根据遴选结果,街道指导社区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组织选举工作。当选社区“两委”成员后,按照新任岗位的待遇标准执行。
3.本次遴选综合成绩一年内有效,成绩优秀的纳入后备人才库动态管理。
4.本方案仅使用本次遴选工作。未尽事宜,由美林街道党工委负责解释。
附件:美林街道2025年度城市社区“两委”委员人选遴选报名表
中共厦门市同安区美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5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