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安区莲花镇溪湖片区小型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情况公示

作者: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日期:2025-09-04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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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农规〔2023〕2号)文件要求,同安区莲花镇溪湖片区小型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工程经研究同意,现将项目实施情况(具体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9月4日至9月1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9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如无异议,我局将会按程序立项实施。

  附件:同安区莲花镇溪湖片区小型农田水利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