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日期:2025-04-17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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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M05114-50-01-2025-012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5-04-17 备注/文号: 厦同农水指〔2024〕22号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5年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莲花镇、五显镇: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农规〔2023〕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生产发展与保护资金的通知》(厦财农指〔2023〕4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2025年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30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上年结转市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节水灌溉(市级)”项目分配下达,资金款列“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科目,列入2025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收文后,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名称统一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宗扬     联系电话:7226500)

  附件:1.2025年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第一批)汇总表

      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5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