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2025年度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区级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5-07-09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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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XM05114-50-01-2025-023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发文日期: 2025-07-09 备注/文号: 厦同农水指〔2025〕40号
内容概述: 关于下达2024-2025年度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区级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镇(街):

  根据《关于印发<厦门市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厦农规〔2023〕2号)文件精神及年度预算安排,为加强高标准农田管护,切实保障现代化农业发展、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经研究,现将2024-2025年度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区级资金59.529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

  本次下达经费为专项补助,不列基数,从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年度区级专项“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项目分配下达,资金款列“2130153-耕地建设与利用”科目,列入2025年区镇上下级体制结算。

  收文后,请于一周内做好项目库追加,项目名称统一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并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加强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做好资金专款专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等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宗扬     联系电话:7226500)

 

  附件:1.2024-2025年度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区级资金分配表

      2.2024-2025年度同安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厦门市同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厦门市同安区财政局

  2025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