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企业用工及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按照同安区人社局2025年工作计划,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厦人社〔2016〕89号)和《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建设和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厦人社〔2017〕10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5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抽查对象
以全区10人以上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为抽查对象。在建项目抽取24家用人单位(项目)作为被抽查对象列入检查名单库。10人以上企业用人单位抽取100家为被检查对象;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书面审查以及根据上级部门部署的专项检查,依法或依照上级有关部门部署进行。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具体抽查内容清单填写见附件2)
1、抽查内容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用人单位高温条件下防暑降温措施管理的情况
涵盖厦门市人社局事中事后监管系统检查事项清单中的97项。(具体检查事项详见《厦门市人社局事中事后监管系统检查事项清单》)
2、材料清单
(1)公司基本情况表;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员工花名册;
(4)近三个月的考勤;
(5)近三个月工资支付表;
(6)员工就业登记表;
(7)劳动合同(抽查3-5份);
(8)员工社保缴交明细;
(9)员工入职登记;
(10)员工手册。
(二)在建工程项目(具体表格见附件3)
1、抽查内容
(1)工资保证金制度落实情况;
(2)“无欠薪项目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4)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
(5)农民工工资由总包委托银行代发制度落实情况
(6)工程管理落实情况
(7)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
(8)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
2、材料清单
(1)在建项目基本情况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查阅后现场返还);
(2)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复印件(查阅后返还);
(4)项目部开展“无欠薪项目部”的有关制度规定;
(5)施工工人实名制管理花名册和管理人员花名册;
(6)项目部办理施工工人集体工伤保险凭证;
(7)施工工人劳动合同(统一使用省指导手册第二版简易劳动合同范本);
(8)施工工人考勤记录(实名制管理考勤);
(9)施工班组《入场承诺书》;
(10)施工工人《知情反馈书》;
(11)施工班组《退场承诺书》(针对有退场的班组);
(12)近三个月施工工人工资表及发放凭证;
(13)工人工资《结清确认书》(针对已退场工人)。
(备注:检查人员在全面检查以上材料的基础上,建议以上材料清单中1至6项复印件(摘取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内容)加盖项目部公章留存备查;7至13项至少提供一个班组材料复印件加盖项目部公章留存备查。)
三、执法检查方式
检查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被抽查的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调查、检查,也可结合书面审查等方式,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或采取录音、录像、复制等方式收集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文件资料和汇报材料,询问检查对象有关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必要时可以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发现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查处。
四、实施时间
企业检查: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6月30日
在建项目: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10月30日
五、注意事项
1.被抽中的用人单位应当积极予以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检查;
2.抽查所涉及的电子核查、书面材料均不需要企业支付任何费用。
特此通告!
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