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同安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动工业增长若干措施》(同工信【2020】7号)第三条首次入库的限上批零、限上餐饮、限上住宿奖励的政策兑现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镇管企业按照文件内容准备申报材料向辖区镇街提出申请,区管企业向区工信局申请,限上住宿业向区文旅局申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注册在本区、并首次由限额以下转本区限额以上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餐饮企业。
二、申报方式
(一)企业需提供材料: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国地税完税证明(2021年实际入库)、新增入库企业提供2022年1-2月统计月报表E204-1(以上附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二)申报联系方式:
镇街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大同街道 |
徐少文 |
7775500 |
祥平街道 |
柯清意 |
7905123 |
新民镇 |
杨思师 |
7123639 |
西柯镇 |
柯秋施 |
7110186 |
洪塘镇 |
杨淑锦 |
7250863 |
五显镇 |
蔡清汇 |
7020731 |
莲花镇 |
林秋云 |
7552055 |
汀溪镇 |
林加偿 |
7150898 |
工信局 |
陈秀云 |
7020056 |
文旅局 |
丁鹏 |
7010126 |
三、兑现流程
(一)2022年4月15日前,限上批零企业提交材料至纳统所属镇街(申请表附件2)、限上住宿业提交材料至区文旅局(申请表附件3)、限上餐饮业提交材料至区工信局审核,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经镇街、区文旅局审核通过的材料送至区工信局,由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复核。
(三)将最终确认符合名单在网站予以公示。
(四)企业提交收据。
(五)发放扶持资金。
四、其他说明
(一)本措施扶持对象为工商注册地和税收归属地均在同安辖区内,并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列入联合惩戒范围)。
(二)本措施由同安区工信局会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和执行。
附件1:同安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推动工业增长若干措施
附件2:同安批零住餐新增入库企业奖励申请表
附件3:(限上住宿)同安区批零餐饮新增入库企业奖励申请表
附件4:(限上餐饮)同安区批零餐饮新增入库企业奖励申请表
同安区工信局
2022年3月23日